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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地流转资本化具有两层含义。第一层含义是指农户将农地的使用权从农地的承包权剥离,将农地使用权作为资本,通过具体的流转模式(土地租赁、土地入股等)转让给其他的农户或者经济组织,从而获得相应的收益(租金、红利等)。第二层含义是指农地使用权进入市场进行交易,使得其从权证心态转化为价值形态、从一项权利转化为一种资本,通过市场的选择来决定其价值。近年来,新型城镇化工作如火如荼的在全国各地开展起来,2016年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城镇化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是我国最大的内需潜力和发展动能所在。”随着农村人口不断地向城镇迁移并从事非农生产活动,迁移人口拥有的农地资源将会出现大量空余,如何将这些农地资源进行整合与优化配置,并通过现代化农业生产技术提高我国农业的经济效率,同时让农村群体也能分享收益?这将成为一个迫切亟待解决的问题。农地流转资本化是解决这一难题的关键所在,通过农地流转资本化,大量的农地得到整合,通过现代化农业生产技术,对其进行适度规模经营和区域化布局、标准化生产、社会化服务的改造。在农地流入方提高农业生产效率获得生产效益的同时,农户作为农地的流出方也能获得相应的报酬,为他们在新型城镇的生活提供了经济保障。从农地流转资本化对新型城镇化的基础性作用出发,本文通过对国内外文献的查阅提出了影响农户的农地流转资本化意愿的可能因素,先从理论方面逐个论证了这些因素,然后对安徽省三个县(铜陵市铜陵县、合肥市肥西县、马鞍山市含山县)的7个农村的278个农户进行了访谈问卷调研,从中整理并提取了近三千个数据,进行相应的实证分析,并对国内相关研究的实证分析方法进行了适当的改进,通过主成分因子分析与logistic分析的结合获得了较为显著的实证结果。最后,在理论模型论证和实证结果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相对应的政策建议,旨在为安徽省现阶段新型城镇化工作中的农地流转资本化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