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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证券”制度是我国继“绿色信贷”、“绿色保险”之后出台的又一项重大环境金融政策,其主要任务是通过规范企业首次上市融资以及上市后的再融资活动中的环境行为,将社会资源和资本配置到更加有利于可持续发展的行业、企业中去。关于“绿色证券”的涵义,学界尚没有一个统一的界定。2008年我国环保部发布了《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环保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该意见提出了我国上市公司环境监管的基本制度框架,包括上市公司环保核查制度、环境信息披露以及环境绩效评估制度。从国外相关制度实践的成功经验来看,证券市场的绿色化对相关环境法制建设具有较高的要求,我国的“绿色证券”制度作为一个“舶来品”,在移植过程中还没有形成完善的制度体系,所以实施的效果并不是很理想。本文的研究目的就在于,立足于我国目前“绿色证券”的发展状况,系统地梳理国内外“绿色证券”的理论研究和实践现状,分析我国践行绿色证券的“三驾马车”——环保核查制度、环境信息披露制度以及环境绩效评估制度的过程中所遇到的一系列问题,再通过对国外优秀经验的借鉴,提出各项制度的完善建议。第一部分首先为全文的展开奠定基础,从“绿色证券”的兴起过程入手,明确其具体含义以及其不同于普通证券行为的特征;再从经济基础、法律基础与社会基础三个方面分析“绿色证券”兴起的基础,介绍了“绿色证券”在国际社会的产生与发展历程,探究发展“绿色证券”所希冀达到的功能目的。第二部分分三节,分别从环保核查制度、环境信息披露制度与环境绩效评估制度三个方面对我国“绿色证券”制度发展状况进行详细介绍和评价,包括各制度提出的背景分析、实施内容和程序以及现存的主要问题。在环保核查方面面临的主要问题是法律制度、信息沟通和公众参与机制的不完善以及地方保护主义盛行所造成的阻碍;在环境信息披露方面也存在法律制度不完善的问题,还存在形式纷杂和内容随意的问题,以及在环境会计和审计理论上的发展缓慢问题;在环境绩效评估方面,我国目前并没有建立起相应的制度,产生这一现状的原因包括市场竞争机制以及问责机制的不完善,关注环境问题的持续改进机制欠缺。第三部分是对国外经验的介绍与借鉴,包括美国、日本在环境信息披露立法上的相关规定及其内容、形式,以及监管方式;国际组织和发达国家为环境绩效评估所设立的标准、进行评估的方式;欧盟、美国对环境绩效进行跟踪和监督的实践经验等。第四部分在前两章的研究和分析的基础上,从法律完善、实施机制的健全和持续改进机制的推进三个方面提出了发展与完善我国“绿色证券”相关法律制度的建议,提出要及时填补发展“绿色证券”的法律空白和漏洞,培育上市公司改变社会责任承担的价值观,并且在具体实践中充分借鉴国外经验完善问责机制、奖惩机制、沟通机制和环境会计、审计体系,重视推进上市公司进行持续改进,督促上市公司建立环境管理体系,积极进行环境绩效评估,并给予公众参与监督的充分途径和环境。最后,在对文章内容进行总结的基础上,强调发展绿色证券的重要性,探讨了国内外绿色证券法律制度将来的发展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