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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等在当代社会已不仅是作为人的基本权利,而且被作为一种利益的分配原则,一种社会运作机制以及一种正义的追求和理想。作为独立的主体,每个主体的尊严、价值都应同等地得到尊重,每个主体都同等地享有生存、发展和追求幸福的权利,对于每个主体的生存、发展和追求幸福有益的社会物品的分配应当合乎正义。
毛泽东是是20世纪世界和中国最伟大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家和实践家之一,追求中国社会的平等、公平是毛泽东始终不渝的理想和追求,也是他一生革命与建设实践的落脚点和归宿。无论是早年、中年还是晚年,毛泽东对平等的追求和关注始终是炽烈的。
毛泽东平等观的形成过程分为三个阶段,从少年时代到1920年底期间为早期阶段;新民主义主义革命时期为中期阶段:新中国建立后为晚期阶段。这三个阶段各有特点,前后相继,构成了毛泽东平等观形成发展的有机整体。
毛泽东平等观有三大理论思想渊源,即中国传统文化、西方人文主义思潮、马克思主义。中国传统文化是其深厚文化土壤,西方人文主义具有中介性作用,马克思主义是其形成关键。
毛泽东平等观的基本内容可分为政治平等、经济平等、社会平等三个方面。其中政治平等是前提,经济平等是基础,社会平等是目标。三者是相辅相成,密不可分的一个整体。
毛泽东的平等思想与实践,有重大的历史价值,也有深刻的历史教训;我们要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它给我们的方法论启示有:一是不能教条化马克思主义,需要不断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二要大力发展生产力,夯实经济基础,为实现人人平等的和谐社会奠定雄厚物质条件;三要把社会平等、公平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上;四是要实现社会平等,就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以法治来保障平等;五是要切实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理念,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