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全国老龄委发布的数据显示,目前我国失能老年人已经达到3300万,到本世纪中叶将达到一亿人左右,这些老年群体最需要就是长期护理的服务。但在未富先老的现实国情下,我国面临与发达国家诸多的差异:社会医疗保障制度尚未健全、公共部门财政负担较重、社区医疗体系薄弱等,失能老人长期护理基本上由家庭承担。一方面是失能老人越来越多,另一方面是失能老人家庭越来越难以承受这方面的压力。多年的计划生育政策使得我国家庭模式日趋集中,4-2-1的典型家庭结构使得中年夫妇在沉重的工作压力面前,难以应对四个老人和一个孩子的照顾责任,更别说还有一个是失能老人。这些现实困难的存在,使得大力发展长期护理保险变得非常必要。发展长期护理保险不但可以满足失能老年人的护理需求,而且可以使得医疗保障模式多元化,使社会保障的内涵更为丰富。而作为我国金融中心的上海,拥有发达的金融市场和监管体系以及雄厚的财政能力支持,完全可以成为率先推动长期护理保险的阵地,探寻一条合适长期护理保险发展的道路。但是相较发达国家而言,长期护理保险对于上海市仍然属于一个新兴险种,如果像美国那样以商业保险的形式实施,以上海市目前的保险市场成熟度以及配套政策的完善度,是不合理的;或者像德日荷兰那样将长期护理保险作为社会保险的一个新型分支强制实施,由于上海市目前人口众多,所需资金过于庞大,不利于城市经济的发展。所以对于上海市而言,这一护理体系不应像美国那样是单一的商业保险,也不应像德国日本荷兰那样是专门的强制性的社会保险,而应该是一种多层次的保险模式。故本文从上海市老年长期护理保险的需求和供给两个方面展开分析,并借鉴德国、日本和荷兰三个发达国家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经验,从上海市长期护理保险的供求均衡入手,探寻在长期护理保险中,政府应承担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