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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优先购买权制度的完善》一文,通过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中相关主体利益保护价值辨析、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中股东优先购买权的制度辨析以及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中股东优先购买权制度的完善三个方面,实现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中各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平衡,为公司多元化的资本运作模式提供法律保障,其中:第一章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中股东优先购买权概述,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中的股东优先购买权是指,在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拟向公司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时,公司原有股东对其他股东拟转让股权的优先购买权。在本章中通过对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案例分析揭示出股权转让中,股东优先购买权行使中存在二个问题:一是对有限责任公司对股东优先购买权的滥用;二是在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中缺乏对股东优先购买权的合理限制。进而对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中股权受让方、公司、公司原有股东之间不同的利益目标、价值取向及对其进行均衡和法律保护的经济学、法学理论基础进行了相应的分析。股东作为公司的出资人及所有权人,与其他利益主体相比,其优先购买权应当予以适当保护,这既是为了保障资本安全,也是为了维护公司的平稳发展,但是,在股东完成出资义务后,公司经营中所触及的利益主体范围越来越广,同时公司经营阶段的不同对于资源的需求也不断的变换,原有的股东优先购买权保护可能会与公司的发展存在分歧,这一分歧在公司股权转让过程中的表现更为明显。由于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不论是对于公司还是其他利益主体都具有十分重要的影响,因此,依法保护有限责任公司原有股东优先购买权的基础上,应综合考虑股权转让中公司原有股东、公司和股权受让方三者之间利益平衡,为保障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最大化,适度限制公司原有股东优先购买权的行使具有非常现实的经济价值以及制度价值。第二章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中股东优先购买权制度辨析,通过对我国现行公司法中有关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中股东优先购买权制度的辨析,结合上文有限责任公司原股东对股东优先购买权的滥用、公司原有股东优先购买权缺乏合理限制等问题,指出现行法律制度中虽然确认了公司股权转让中股东优先购买权,要求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向公司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股权时同等条件下公司原有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但由于公司股权转让中股东优先购买权制度的不完善,股东优先购买权滥用不能得到有效的控制,目标公司原股东优先购买权与股权受让方、目标公司的合法权益难以均衡、协调。第三章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中股东优先购买权制度的完善,针对上述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中公司原股东优先购买权的滥用、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中缺乏对股东优先购买权的合理限制等问题,结合前述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中公司、股权受让方、公司原有股东利益协调、平衡的经济学、法学理论基础,为保证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顺利进行,公司的利益最大化、股权受让方的投资效益,在明晰经济法基本理念、制度价值的基础上,遵循经济法社会整体经济利益为本位的理念,按照公司股权转让中各相关主体利益的平衡协调原则,明确指出为在公司受让中有效保护股东优先购买权及其他利益主体的合法权益,应该具体规定公司股权转让中原有股东优先购买权的行使条件,在一定条件下为保障目标公司效益最大化,通过对原有股东优先购买权的适当限制,协调、均衡目标公司、股权受让方、公司原有股东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