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当前我国法治评估呈现一种阶梯式的发展状况,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其一是整体与地方、地方与地方之间的法治评估指标存在差异;其二是理论界与实务界所设计的指标体系存在较大差异。法治国家的全面建成要求攻克法治发展不平衡的难题。本文旨在借助中外法治评估指标的比较研究,找寻完善我国法治评估指标体系的路径。构建科学的法治评估指标体系的进路是:在明确法治概念的基础上对其加以原则化与操作化,围绕着基本原则设计具体的测量指标以及设置指标的权重。国际上具有较大影响力的法治指数有全球治理指数、世界正义工程法治指数、自由度指数、全球腐败感知指数等,这些法治指数的指标大体上可以归纳为五类:权力制约指标、根除腐败指标、政府效能指标、基本权利保护指标以及司法公正指标。法治评估已经成为国内法学研究的新增长点和法治建设的有力抓手。理论界成立若干法治评估研究阵地,对法治评估的理论基础、类型构造进行深入的探究。以各级政府为代表的实务界纷纷开展法治评估运动。国内法治评估的指标可概括为六类:立法指标、执法指标、司法指标、守法指标、法律监督指标以及社会满意度指标。较之域外法治评估指标,国内存在权力制约指标的缺失、根除腐败指标的权重过轻、基本权利保护指标的清晰度不够以及指标体系评测重点不同四个方面的差异。产生差异的原因在于两者所处的法治环境、对法治概念的理解、法治评估进路的选择、法治评估的目标均不相同。比较分析之后,笔者认为完善我国法治评估指标体系的路径是:采取若干合理的方式促使法治内涵达成普遍的共识;对法治评估保持理性的认识,切勿陷入理想主义和功利主义的误区;在指标的具体设计层面,国家仅就法治的共性部分构建指标,赋予地方一定程度的自主权,采取灵活个性化的原则,同时强化法治评估结果的激励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