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师生物教学活动中渗透生物科学史教育的研究

来源 :山东师范大学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vertra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生物科学是研究生物体的形态结构,揭示生命活动规律的一门自然科学,与人类生存及其生存环境密切相关。生物科学的历史是前人探索生命奥秘的足迹,也是人类智慧的结晶。在教学中,利用生物科学史内涵在培养学生的各方面素质中有着非常重要且独特的作用。为此,必须着力挖掘生物科学史所蕴涵的各种教育因素,利用这些教育因素培养学生的科学精神和人文素养,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这比单纯增加某些生物学知识更为重要。生物科学史是师范学校生物学的重要组成部分。人们在认识生物学知识过程中所表现出的事实求是的科学态度,不畏艰险、不怕牺牲的献身精神,坚韧不拔的意志、谦逊的品格、合作的精神,大胆的想象、严谨求是的科学方法以及热爱自然、关爱生命的人文精神等等,都是很好的教育因素。但是,生物学教材毕竟不是专门的生物科学史,它不能系统地阐述这些内容。因此,师范学校生物教材中的生物科学史所蕴涵的教育因素是隐性的、潜在的,需要教师去研究、发掘。在适当的时机,用适当的方法引导学生感悟这些教育因素,以达到利用这些教育因素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目的。据此,本文作了以下研究:在系统研究、整理教材中生物科学史内容的基础上,深入挖掘这些内容所包含的教育因素。针对教材中生物科学史内容的不足,大量收集了有关生物科学史的资料,编制了运用生物科学史进行教学的学年计划,明确应进一步阐述或补充的生物科学史的内容,并探究其教育因素。探讨在教学实践中运用生物科学史资料对师范学生实施教育的途径和方法。本研究主要采用了课堂渗透、讲座和课外阅读与课堂内总结提示相结合三种教学活动方式来渗透生物科学史教育,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本论文选取的研究对象是中等师范学校一年级学生,共96人,分属两个教学班。注重渗透生物科学史教育的一个教学班为实验班,没有注重渗透生物科学史教育的另一个为对照班。对这两个班采取相同的教师授课,除进行渗透生物科学史教育外,其余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过程和营造的教学氛围均相等。通过一个学年的教学实验,对实验班和对照班的对比研究与分析,得出如下结论: 1、在教学过程中渗透生物科学史教育能显著提高学生的学业成绩。生物科学史中的很多事例生动有趣,能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因此,实验班学生的平均成绩明显高于对照班。 2、在教学过程中渗透生物科学史教育能有效提高学生的实验能力。从实验课上学生的实验操作过程及实验报告的记录情况来看,实验班学生的实验操作能力要好于对照班。 3、在教学中渗透生物科学史教育能活跃课堂活动气氛。实验班学生是在轻松和谐的环境中学习,脱离了传统的纯知识的说教,学生的学习热情十分高涨。因此能提高课堂活动气氛。 4、在教学中渗透生物科学史教育能有效促进学生的行为和观念向着积极的方向转化。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科学家们的思想、行为、情操在一次次被学生所认识,所理解,到钦佩,到模仿,最终会深刻影响学生们的思想观念,并在学生的日常行为中得以体现。
其他文献
目的:克隆大肠杆菌锰超氧化物歧化酶基因(sodA)并在保加利亚乳杆菌(L6032)中表达,为下一步SOD发酵奶的研制奠定基础。同时,观察SOD在保加利亚乳杆菌中的活性表达对该菌氧耐受性的影
目前,世界上教育改革的方向已由智力为主的教育转变成情感为主的教育。情感教育,作为一种以态度、情感为中心的教育,它不是一种具体的教学方法,而是一种教育思想,一种教育理念,是全
背景:纳米晶胶原基骨修复材料是根据仿生原理制备的纳米骨框架材料,其微结构和成分两方面都与天然骨有相似性,具有良好的生物相容性。目的:研究兔骨髓间充质干细胞与纳米晶胶
目的研究生长抑素治疗大咯血的效果及安全性,为今后该病的临床治疗提供可参考的依据。方法本研究选取惠州市博罗县人民医院2013年3月~2014年10月收治的50例患者为研究对象,按
帕金森病是一种常见的神经系统退变性疾病,其主要是由于黑质多巴胺能神经元坏死、凋亡,细胞数目减少,使黑质-纹状体通路多巴胺释放减少,患者出现静止性震颤、肌张力增高、运
<正>一、现代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中的情绪管理21世纪是一个充满激烈竞争的世纪,企业员工承受着越来越大的压力,面对的是越来越快的生活节奏,工作变得单调枯燥,很容易出现生理、
<正>专业音乐院校的学生一般都具有绝对音高感,而高等师范院校(以下简称高师)音乐专业的学生则与之不同,具有绝对音高感的学生较少,绝大多数学生只有相对音高感,对他们而言,
外汇期权在我国市场上是一个比较新的概念,也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金融衍生工具,它不仅包含了利率和汇率的知识,而且还需要有很强的数学和期权功底,特别是在它的期权价格的推导过程中
证据的排除与采纳是英美证据法的核心问题,也是大陆法系诉讼理论研究与司法实践的重要内容。但是在我国,证据的可采性还是一个崭新的研究课题。民事诉讼法学界已经进行了一系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