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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中国成立初期,陕西省仍然广泛流行着封建婚姻形式和陋俗、旧婚姻制度下的男尊女卑以及不合理婚姻制度所造成的妇女死亡现象等。但1950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得以颁布。之后,在全国进行了新婚姻法的宣传与贯彻,新婚姻制度最终在全国逐步确立。而陕西省通过对新婚姻法的宣传贯彻后,自主婚姻显著提高、家庭关系和社会风气都有了明显的改变。但由于人们脑海里的根深蒂固的封建思想以及干部在执行婚姻法时的一些问题等因素致使陕西婚姻改革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同时,我们也应该从这次婚姻改革中进行反思,得到一些历史启示。因此,旧婚姻观念的根除和新婚姻法的贯彻仍是长期内的一项艰巨而又复杂的任务。第一章:简要说明新婚姻法的颁布:主要从建国初期社会改革背景下新婚姻法的制定过程和颁布以及新婚姻法的主要内容和特点来说明。第二章:梳理陕西省在建国初期对新婚姻法的宣传与贯彻:主要从新婚姻法颁布前陕西的婚姻状况;新婚姻法颁布后,陕西在全省范围进行的宣传贯彻工作,这包括陕西省对新婚姻法的初步宣传贯彻、贯彻婚姻法运动月以及贯彻婚姻法工作的经常化三方面。第三章:主要研究陕西贯彻实施新婚姻法的成效:即经过新婚姻法的宣传与贯彻,自主婚姻显著提高;夫妻关系和婆媳关系都得到很大地改善;社会风气有了明显改变;使早婚、干涉婚姻自由、打骂和虐待妇女的现象明显减少。第四章:评论陕西婚姻制度改革中存在的局限。主要分析贯彻婚姻法运动的持续性不够;婚姻制度改革在区域上的不平衡性;婚姻法宣传内容的不全面以及民众婚姻权利保障不力等。第五章:总结陕西婚姻制度改革的历史启示。主要的启示有:提高民众意识;不断训练和教育干部;走群众路线;建立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