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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是国家的经济命脉,是国家行政执法权的具体体现,一个国家要井然有序的发展离不开合理高效的税务体系。税收也是公民主权的体现,依法纳税既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也是每个公民应合法享有的权利。在税收征管出现争议时,如何兼顾国家的税收执法权与公民的私有财产保有权,如何既有力打击走私违规企业、人员又有利保护守法经营的企业、人员是海关工作的重中之重。而全国通关一体化改革以来,海关在操作流程、监管模式、风险管理等方面均发生巨大变化,但相应的配套制度和管理依据多数仍沿用旧例,可执行性较差,易引发关企争议。因此本论文希望可以通过从不同税收模式的比较、具体案例的分析和法律责任的认定区分等方面出发,找出现行征税争议的焦点问题之所在,探讨研究在自报自缴税收模式下企业申报违规如何认定、如何举证,海关如何更好、更规范的执法,以期推动相关领域执法依据随之更新、明确,减少国内进出口贸易税收争议的发生。本文引言部分主要从关税对国家的重要意义,海关税收模式简介,国内外关于企业申报涉税项目违规的相关研究理论方向、成果等方面来说明本文的研究焦点、研究思路。正文部分从五个方面进行讨论,经过五个部分的论证,得出本文结论。第一部分主要概述海关税收模式的基本理论和当前自报自缴税收模式的概念及主要特点。并简单介绍税收的基本原则及其对自报自缴税收模式下相关问题处理的启示。第二部分主要概述自报自缴税收模式下企业申报违规的主要形式和可能造成的后果。第三部分分析自报自缴税收模式下企业申报违规的认定和举证责任与原有模式存在的主要区别、重点问题。梳理相关不同责任认定方式下海关与企业可能存在的争议点,分析国内海关现行税收制度在企业申报违规认定方面存在的滞后、不明确问题及其存在的原因。第四部以比较的形式对企业申报违规的认定与举证责任问题的各方面进行研究并获取各条线可供借鉴的经验、方法。比较国内外海关在税收征管违规方面的管理和企业责任认定方面的异同。比较海关和税务机关在企业申报违规的认定和举证责任方面的异同。比较在刑事、民事和行政三个领域举证责任的认定方式方法及不同举证方法对事件结果的影响,总结各条线的可借鉴点。提出针对自报自缴税收模式下相关问题的建议和改进措施。第五部分以具体案例分析说明在不同责任认定方式下对企业在税负、法律责任方面的差异影响并得出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