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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在城市化过程中不可避免的涉及到土地征收,尤其是广大农村的集体土地。而土地是农民重要的生产资料,也是农民收入的主要来源,那么土地对农民的影响至关重要,土地征收政策对农民的影响显著。根据霍雅勤(2004)、刘红梅(2006)的说法,这一影响即效用,可以通过分析影响效用的因素来探讨土地征收政策的对农民的影响。本文通过实地调查,对济南市两个有代表性的地区槐荫区和市中区进行深入调研,其中槐荫区主要有大金庄、董家庄以及大杨庄等自然村,市中区主要有小岭村、兴隆村以及扳倒井自然村。获得了相应的数据。根据已有学者研究,土地征收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对农民效用产生影响:直接经济收益、就业情况、社会保障以及自身价值的体现等方面,其中霍雅勤(2004)土地对农民的效用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直接经济收益、社会保障和就业。刘红梅、王克强(2006)土地对农民包括生活保障效用、就业机会效用、直接经济效益效用、子女继承效用、征地后可以得到补偿效用、以免重新获取时支付大笔费用效用等。本文在综合各学者的理论,分类后把影响效用的原因归为四类因素:土地征收后直接经济收益、耕地补偿款的落实状况、社会给予的生活保障方面以及在征收过程中所能体现出农民的权利等因素。根据调研数据进行简单的统计分析,探讨由于土地征收使耕地发生了变动,政府对征地后的补偿政策从哪几方面对农民的效用产生了什么影响,以及分析带来这一影响的原因,根据原因并对此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根据本文的分析讨论,为提高土地征收后农民的效用,以此促进经济进步、社会的和谐。对此的提议是:继续合理化土地征收的补偿标准、加大监管力度确保补偿明确落实、提高农民的就业能力、建立良好的农民社会保障机制以及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文章的最后是对本文做简要的总结,附录有相应的数据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