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污染防治中的地方政府责任研究——以郑州市为例

来源 :郑州大学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lzxldf2003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近几年“雾霾”现象爆发式的进入公众视野,以“雾霾”为典型代表的大气污染环境问题,在我国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在我国城市发展进程中,粗放型的经济发展方式导致大气污染事件频发,城市居民呼吸道类疾病患病率陡增,公民的呼吸权受到侵犯,国家民生形象受到重创,大气污染俨然已成为环境污染的头号公害。在大气污染防治过程中,政府在财政投入、制定政策、监督执行、信息公开这四个方面履责情况的好坏,对其公信力影响巨大,研究地方政府大气污染防治履责的现状、成绩及不足,能够引导地方政府制定科学的决策。笔者以郑州市为研究对象,一方面郑州市是河南省会城市,2016年被确定为国家中心城市,经济发展迅速;另一方面,郑州市地里位置优势,北邻黄河西依嵩山,是国家重要的交通枢纽。在经济、交通双重因素压力下,导致郑州市大气污染较为严重,影响到人们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同时,政府在履职过程中存在防治决策失误、执法主体间协作不够、执法监管力度不够、防治宣传较为薄弱等重重问题,严重影响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笔者立足于实际,通过登录中国环保厅网站、郑州市人民政府网站、郑州市环保局网站等信息公开资源,整理近两年郑州市空气质量数据,及政府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的政策信息,将这些数据信息进行汇总,并分析2016-2017年郑州大气污染状况。通过以上收集到的数据和政策信息,分析郑州市政府在财政投入、制定规划、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四个方面的大气污染防治责任履责情况,发现政府履责有一定成效但仍有不足。由此得出,郑州市政府履责不足主要受理念因素、制度因素、能力因素、社会因素等影响,建议郑州市政府在今后的大气污染防治中要改变政府官员传统政绩观念、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法律制度建设、增强大气污染防治的执法力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的公众参与机制,旨在达成城市经济发展与环境维护之间的均衡。
其他文献
国家电子政务外网是按照中央和国家有关要求建设的我国电子政务重要公共基础设施,是服务于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等机关部门以及企事业单位开展工作的政务
农村教育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占有重要地位,农村教育发展的好坏与否,直接关系到将近七亿农民的切身利益。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发展,我国社会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都得到
公众参与是公众为诉求和实现公共利益,通过多种合法途径,参与到政府公共决策中去,并在决策制定中充分表达公众意见,影响公共决策的行为过程。公众有效参与到政府重大行政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