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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代意义的文化遗产(文物)保护事业在清末民国兴起及发展。这是一个对遗产的认识从传统转向近现代的过程。论文着力探讨这一历程,希望藉此获取对当下相应保护思想与实际工作的理解,有助于遗产保护理论建设与保护实践。概念是已成形的文化遗产保护思想的积淀。论文从分析近现代中国常用的文化遗产概念入手。清末民国主要运用如“古物”、“文物”、“名胜古迹”等概念,内容包括可移动与不可移动文物。当时的遗产保护范围已从传统收藏的可移动人工制品扩展至历史建筑和古迹,并结合自然遗产,如古代植物、历史园林等。同时,对遗产的价值判断从艺术、历史与科学等方面综合考虑,已包括近现代文物。民国时期还缺乏对历史文化名城(街区、村镇)整体性的保护,但已在实践中将城市规划与历史古迹保护相联系。同时,已逐步研究了民俗、手工技艺等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些遗产概念所指内容如何转变为公共保护对象,涉及到学科发展、艺术观念、文化象征意义、社会心理等因素。清末民国的文化遗产保护现象因时代背景而特别显现出象征意义。文物以其独特性与珍贵性,及其所附加的寓意,被视为国家历史文化延续的象征。人们通过博物馆等文化遗产保存形式,建设公共文化资源。开放博物馆与历史古迹体现了为未来而保存文化遗产的意义。遗产保护观念形成后,能发挥相应的社会功能。通过分析可知,此时的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已表现出在当代社会的三项主要功能:教育、科研和促进经济发展,清末民国社会利用文化遗产作为审美体验、科学普及、学术研究内容,体现教育功能;从传统发展出实用性,有助于工业技术进步;发展旅游业,促进经济发展。此时的遗产保护也面临着如何与社会发展建设相协调的问题,建筑遗产尤其如此。专业人士希望能借鉴传统文化、合理利用文化遗产。为发挥文化遗产的社会功能,政府、地方团体和机构、个人等扮演了不同的角色。一方面是政府颁布保护法律、建立管理实施机构,明确文化遗产的所有权观念;另一方面是社会公共力量的投入,从清末的“自治”保护地方史迹,到民国时期研究与保护机构的专业工作,开展遗产保护宣传与活动等。它们综合发挥作用,体现了现代遗产保护思想与方法。如以中国营造学社为例,其工作反映出了系统研究保护、传承技艺等文化遗产保护理念。面对遗产保护的社会现象,论文试图在东西方文化交流的背景下探讨哪些因素促成了遗产观念的发展。清末民初出现的各类公共文化机构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人们经历了收藏从私有到共享的转变。公共意识是中国社会自身促成遗产保护工作的因素。来自外部的影响更为明显,人们通过不同途径了解相近历史时期的国外遗产保护方式;国外学者对于中国历史古迹、民间技艺等的研究也拓宽了人们理解遗产的范围。中国现代意义上的文化遗产保护理念受到西方影响,且在自身发展中与西方主要国家的遗产事业有着呼应之处,比如立法保护、文物调查、修复技术和理念等。这一方面是由于交流往来的借鉴学习;另一方面也体现着文化遗产的“普世意义”。遗产保护思想最终呈现的结果是文化遗产的物质形态得到了保存,即需要讨论以怎样的方式保存历史遗产。20世纪早期开始,文化遗产现代保护政策逐步产生影响,博物馆的藏品与建筑遗产得到科学保护与修复研究。论文以中央公园(社稷坛)的建设为例,探讨“探古迹访名胜”的传统如何影响着古迹遗址保护。人们在维护历史古迹的同时整体保护自然景观、周围环境;通过开放名胜古迹进行社会教育。论文又以孔庙等纪念类建筑的保存与维护为例,探讨历史遗产保护所受的社会思想影响:以物质遗产为精神象征而有目的进行保护,保存相应的地方文化记忆。具体到保护材料与技术方法的选择,反映出社会对历史和艺术意义的理解。技术随着科学进步而发展,不可移动文物修缮“不改变原状”原则在20世纪30年代已运用于修复实例;保存“固有面目”体现出社会对于维护历史风貌的要求。综上,阐释这一段历史,可以归纳出遗产保护思想与社会发展相结合所体现的特点:遗产保护内容的多样性、文化遗产事业发展的公共性、保护工作的科学性,以及与国际遗产保护理念之间的共通性。遗产保护观念的演变是一个持续性的过程,其中的特点延续至今,并不断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