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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十九大会议召开后,绿色发展理念逐渐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指导思想之一。同时,国家相继出台、更新了一系列环保法律法规,对企业造成的环境污染予以更加严厉的监管和处罚,这给重污染行业的企业带来了新的生产成本。在这样的背景下,企业为了巩固市场地位、促进自身发展,开始关注并实施转型计划。但是在企业转型期间,由于企业生产经营特征往往会发生较大转变,运用现有的绩效评价方法难以对它们进行准确的评定,影响了管理层和投资者对企业价值的评估。本文通过回顾绿色发展、企业转型和绩效评价的研究发现,现有绩效评价方法对转型期企业进行评价时很少做出相应的调整,选取的指标往往局限在一个会计期间内,并且绿色转型对企业的影响很难通过传统的指标反映。但是绿色转型对企业绩效的影响可能有滞后性,难以在一个会计期间里有所体现,本文从企业转型的角度对EVA绩效评价方法进行了改进,在EVA法中增加了三项绿色转型绩效评价指标,分别是增加的废物处理成本,降低的生产成本以及避免的环保罚款。这三项指标可以使EVA法的不只对一个会计期间的数据进行绩效评价,能够部分体现出企业转型对企业绩效的滞后性影响,使绩效评价结果更加合理、可靠。为了检验方法的实际效果,本文选取宝钢股份2011-2017年的财务数据进行测试。分别用传统EVA法以及改进后的EVA法,对每年年报公布前后的股价变动进行解释,检验结果证明,经过改进后的方法更能合理解释变动情况,符合企业市场价值变化的实际情况。通过本文研究,丰富了企业绩效评价的理论体系,使评价方法适应绿色转型期间企业的绩效评价,帮助企业、投资者和政府客观的评价企业绩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