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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体系,应当包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与战略环境影响评价,同时针对后者在我国制度语境下又应当具体分为政策环评与规划环评。但在当前我国国家立法层面,仅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与战略环境影响评价中的规划环评进行规定,缺乏对于政策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规范性规定。然而,政策作为我国行政部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的重要工具,其对我国经济、社会产生重要影响的同时,也出现了部分政策由于在制定时不考虑环境友好性而给我国生态环境造成深远广泛的不良影响。当前我们面临着十分紧迫的生态环境污染问题,我国正处于环境风险高发期,亟需构建政策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以此来保证政府政策制定的环境友好性,提高决策质量。本文在对政策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基本概述的基础上,对我国有关政策环评的现有制度资源进行梳理和检讨。结合我国历史、现状论证了在我国法律层面构建政策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并从政策环境影响评价的评价客体、相关主体和基本程序三个角度,系统展开了对于我国建立这一制度的具体建议。本文除引言和结语外,共包括四大章内容。第一章:“政策环境影响评价概述”,主要论述了政策环评的内涵,分别对于政策环评的概念、特征以及具有的功能价值进行了具体探讨。第二章:“政策环境影响评价现行制度资源的梳理与检讨”,主要分为两节内容。一是对《环境保护法》第14条进行梳理并检讨不足,二是对《深圳经济特区环境保护条例》第11条进行梳理并检讨不足。第三章:“我国政策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证成”,从我国部分政策引致不良环境影响的经验教训、风险社会现实需求和完善战略环评体系的理论需求三个角度勾勒出我国构建政策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必要性;从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利契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和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形成广泛需求机遇与生态环保部门已通过政策环评试点研究探索总结出基本模式方法三个方面对在我国构建该项制度的可行性进行论证。第四章:“我国政策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展开”,本章将从政策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评价客体、相关主体与基本程序三个重要方面,展开对我国构建政策环评制度的具体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