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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有研究表明,未成年罪犯的攻击性较正常的同龄人有显著的偏高,而攻击性又与多种因素有关,包括客观的外界环境影响、家庭和学校教育等以及主观的人格结构、自尊、价值观、自我控制等。美国犯罪学家高弗森与赫胥在他们的研究中提出的“一般性犯罪理论”,认为自我控制是解释人们犯罪与否的唯一变量,即在相同处境下,具有低自我控制的人比具有高自我控制的人做出犯罪事实的可能性要大。本论文以他们的“一般性犯罪理论”为基础,未成年罪犯的自我控制比一般人要低,通过团体辅导的方式对未成年犯进行心理干预,提高自我控制水平,降低攻击性,以减少他们再犯罪的可能。研究的目的首先是验证团体辅导这种方式在提高未成年犯自我控制方面的效果,其次也为在国家监狱系统内开展团体辅导提供一些可参考的经验。本论文第一部分采用问卷法对未成年犯的自我控制和攻击性进行测试,对测试结果进行初步分析,得出未成年犯的自我控制和攻击性显著相关。论文第二部分结合自我控制相关理论编制出一套团体辅导方案,以每周一次的频率对未成年犯进行团体辅导,整个辅导完成后再进行自我控制与攻击性问卷的测试,并与辅导前的数据作比较。结果表明团体辅导后,未成年犯总体的自我控制水平有显著提高,攻击性有显著降低;但在某些维度上没有显著差异。论文第三部对团体辅导效果的评估,结果表明该团体辅导方案在提高未成年犯的自我控制上的效果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