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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民商事审判管辖权历来是国际私法理论研究和实务操作中备受关注的问题,被称为国际私法运作的核心问题和中心环节。1一国的涉外民商事审判活动主要是由管辖权问题、法律适用问题、裁判的承认与执行问题三大部分构成。其中,管辖权问题具有首要的意义。在法律冲突中,管辖权问题处于一个特殊的地位,Dicey& Morris关于管辖权问题的重要性超过法律选择问题的论断表明,涉外民商事审判管辖权问题是涉外民商事纠纷诉诸法院时面临的首要解决的问题,是涉外民商事诉讼程序顺利进行的前提。在涉外审判中,正确解决涉外民商事审判管辖权问题,不但有利于诉讼当事人双方进行诉讼活动和法院的审判活动,也有利于判决的域外承认与执行,它关系着一国主权利益的维护,也涉及对公民、法人乃至国家的民事权益的保护。 面对日益复杂化的涉外民商事审判工作的挑战,迫切需要提高审判队伍素质,确保审判质量,树立良好的对外司法形象。当前,我国法院的涉外民商事审判工作尚存在诸多问题,“重实体,轻程序”的现象严重,在管辖权处理的方面尤为突出:大量涉外民商事案件的审理缺乏管辖权依据的阐述;阐述模糊不清,只列出法律规定而没有结合案件具体情况;管辖权依据适用错误;在管辖权异议方面,仲裁协议与法院管辖之间的关系处理不妥,导致当事人异议不断,等等。 本文分为三章,共计约三万六千字。 第一章为我国涉外民商事审判管辖权制度的概述,涉及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我国涉外民商事审判管辖权制度的国内法渊源和国际法渊源;二是我国涉外民商事审判管辖权制度的特点。 第二章为我国涉外民商事审判管辖权制度在审判实践中的理解及运用。运用案例研究方法,主要考察了不同类型涉外民商事管辖权制度的司法实践、解决涉外民商事审判管辖权冲突的司法实践和处理涉外民商事管辖权异议案件的司法实践,从中指出现行涉外民商事管辖权制度在司法审判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第三章为完善我国涉外民商事审判管辖权制度的建议。根据案例研究的结果,分别从立法、司法两个方面提出了完善我国涉外民商事审判管辖权制度的相关建议。 本文贯彻我国审判改革政策和“涉外审判精品战略”,结合目前我国法院涉外审判的司法实践,从我国2002年至2011年十年间公布的涉外裁判文书中抽取的1000份作为研究对象,探讨我国法院处理涉外审判管辖权问题的真实现状和立场,指出现行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并尝试对相关立法和司法的完善提出若干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