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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制度作为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制度的完善和发展得到了党和国家的高度关注。近些年来,中国所实行的养老保险制度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中国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面临诸多困难和挑战。近几年,中国政府陆续出台了关于企业退休人员养老待遇提高方案和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方案,着力减小双轨制所产生的差距,努力实现养老保险制度公平化,正是在这样的深化改革中,使养老保险双轨制于2015年1月4日走到了尽头。2015年1月14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决定从2014年10月1日起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进行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费。这标志着存在了近20年的养老金“双轨制”的终结,今后,近4000万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将和企业职工一样都要缴纳养老金。然而,由于养老保险并轨制改革才刚刚起步,双轨制遗留的各种弊端和诸多难题仍然存在,养老保险并轨制改革依然还有很多遗留的老问题亟待解决,例如没有真正建立多层次、多元化的养老保险新模式;养老保险资金大部分依然要靠政府财政支出从而给政府带来更沉重的负担等等。本文从四个部分对中国养老保险双轨制改革进行了论述:第一部分对养老保险制度的相关概念进行了界定;第二部分结合中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历程,揭示了中国养老保险双规制存在的问题,并进一步阐述其原因;第三部分通过研究国外养老保险制度的特点,得出对中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启示;第四部分通过结合目前中国养老保险双轨制改革的阶段性特征,并提出相关的对策及建设性意见,渴望这种研究和探讨能对中国养老保障制度的改革、完善和发展提供理论上的支持和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