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近年来,随着海洋领域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海洋在促进我国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方面的作用日益凸显出来,人们的目光也逐渐从原来的土地利用转化到发展海洋经济上来。当然,建设海洋强国,要求我们必须不断挖掘海洋资源的利用途径,提高海洋资源的利用效率。近些年来,我国抵押制度的不断发展和完善,使得人们认识到通过发挥自身财产的交换价值,换取相应的借款或者其他财产,可以最大化的满足自身需要。而海域使用权的建立,使得人们通过对海域进行开发利用,实现了其使用价值。为了更好的发挥其作用,我们又在原有的基础上,发现了海域使用权之交换价值的巨大潜力,即通过将海域使用权抵押给银行等其他债权人,发挥其交换价值从而获得相应贷款。我国已通过立法的方式确认了海域使用权抵押权的地位,但是,不容忽视的是,我们的立法没有跟上海域使用权抵押的步伐,具有相当的滞后性。对很多问题都规定得非常原则,缺乏可操作性。各地规定也不统一,随意性很大,侵犯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利益的规定也屡见不鲜。有必要通过立法方式将各地好的做法加以制度化,从而确定下来,在全国形成统一的、合理的海域使用权抵押制度环境。文章第一部分,主要是针对海域使用权抵押进行系统性的基础理论研究,说明海域使用权抵押概念、性质、特点以及设定海域使用权抵押的意义,同时将海域使用权抵押与土地使用权抵押进行比较分析,发现海域使用权抵押的独特之处,以为后文具体完善建议提供铺垫和理论支持。该部分还通过对全国性立法和地方性立法进行列举和分析,从宏观上提出现行立法在海域使用权抵押制度方面存在的缺陷。文章第二部分,在海域使用权进入抵押的具体运行环节之前,本文先采用类型化方法指出现行法律在海域使用权抵押的主体及客体之外延规定上存在的缺陷,并就存在的缺陷提出完善建议。文章第三部分,对海域使用权抵押运行的各个环节,包括:设立条件、评估、登记、实现以及受到侵犯后的保护等环节进行了全面分析,指出海域使用权抵押运行中存在的缺陷。文章第四部分,即是针对第三部分提出的海域使用权抵押在运行过程中存在的已有问题提出立法和司法相关建议。在海域使用权抵押权的运行过程中,要注意其尚在起步阶段,很多配套制度还不完善,这就需要我们在立法上进行精细化处理;评估也是很重要的一个环节,在评估的方法和评估机构的选择上也需要做一番功夫;在抵押权登记以及实现等方面,要补充程序性规定,使其明朗化,给当事人提供更多的依据和预期。总之,海域使用权抵押制度的完善对我国的海洋经济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当充分重视,值得我们不断探索和寻求完善之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