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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当代社会转型时期我国现行宪法四次修改的法律现象为研究切入点,进而探讨法律适应性的问题。法律的适应性,一是指法律的内容必须准确地反映一定的社会关系,不能和现实需要脱节;二是指法律所具有的通过自身的应变方式适应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变化的能力。在当代中国社会转型时期,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社会关系日益复杂化,法律规范相对滞后,因而产生了法律与社会现实不相适应的问题。社会的急剧转型,对中国的经济、政治和文化造成了巨大的冲击,在宪法领域,宪法作为国家根本大法,其调整的社会关系快速变化亦导致宪法规范同社会现实之间出现矛盾并亟待协调。在这种背景下,我国现行宪法自1982年颁布至今近26年时间里,共经历了1988年、1993年、1999年和2004年四次修改。宪法频繁修改这一现象,是转型时期中国法律与社会互动的典型体现。宪法修改是否以社会现实为基础,是否适应社会的发展,转型时期法律适应性以何为评价标准,这些便是本文所要研究的问题。 本文通过历史分析和实证考察,探析宪法修改与社会发展的互动关系,进而探讨宪法修改的内在逻辑及法治国家建设进程中的法律适应性问题。文章力求以事实说话,以逻辑说理。全文采用理论分析和实证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展开研究,注重其它学科尤其是社会学的研究成果和统计数据等资料的运用,以期提出可靠合理的论证。 本文共四万五千余字,由引论、正文和结论组成。 引论主要介绍本文的选题缘由和理论基础。法律的适应性研究缘由在于经济发展与社会转型导致法律规范与社会现实的之间发生冲突,法律与社会的关系有待正确处理;法律适应性的研究视角是现行宪法的四次修改,选择的原因在于现行宪法是最符合当代中国社会现实的宪法,宪法修改现象最为集中地反映了法律与社会的冲突与协调的过程,四次修改为研究法律适应性提供了充分的时空跨度,便于在宽阔的时域中展开研究;本文的理论基础在于法律与社会的互动关系理论。 正文分为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主要从历史的角度探寻了现行宪法四次修改的背景与原因。此部分并未以宪法修改的所有条款为研究对象,而是选取了宪法修正案第一条、第七条、第十三条和第二十四条作为研究对象进行细致分析,分别通过对历次条款修改的认识过程、经济情况与法制情况等因素的研究,探寻其修改原因。这四个条款对应四次修宪而言皆是首次修改,这样能更明确的反映历次宪法修改的重点变化情况,在历史的背景中研究这些条款的入宪原因,可以在清晰展示法律如何以社会为基础的同时,为研究宪法修改的内在逻辑奠定基础。 第二部分主要从实证角度考察了现行宪法四次修改的现实效果。此部分对应第一部分从四个方面对宪法修改效果进行了考察,分别是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的发展情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立法的完善情况、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建设情况和人权保障事业的完善情况。对个体私营经济的考察主要是通过宪法修改后其发展的规模、资金及对国民经济的贡献角度进行的。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立法情况的考察主要是通过法律的制定与修改以及对国民经济的发展的影响角度进行的。对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设情况的考察主要是通过历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数量的变化及宪法修改对我国立法数量与质量的影响角度进行的。对人权保障事业的考察主要是通过国内立法和国际影响角度进行的。对宪法修改社会效果的考察,为研究法律对社会的作用提供了现实证据。 第三部分主要是在前两部分历史原因与现实效果的基础上而进行的理论思考。此部分主要从三个方面思考:首先,宪法修改的原动力在于经济发展与社会转型;其次,宪法修改达到了适应性与稳定性的统一;最后,宪法修改的内在逻辑统一于法治国家建设进程。从宪法修改的历史原因看,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经济发展是宪法修改的原动力;同时,法律必须要适应社会发展和社会变革而作出相应的修改,从属于社会的法律的变革与发展其动力在于社会内部的矛盾运动,社会转型是法律变革与发展之源。从宪法修改理论基础与社会效果看,法律的稳定性、法律的权威性与法律的滞后性都要求宪法要适应时代进步作出相应的修改,一部良宪力求达到适应性与稳定性的平衡,宪法历次修改的重点条款实际上起到了促进社会发展的效果,宪法修改实现了适应性与稳定性的统一。从宪法修改的内在逻辑来看,现行宪法修改重点各不相同,以纵向的视角来观察,可以发现现行宪法修改为法治国家建设奠定了经济基础——确定了治国方略——彰显了核心价值,这一历程,正是法治国家建设逐步深入的过程。现行宪法修改的内在逻辑统一于法治国家建设的进程之中。 结论提出:法治国家是现代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改革开放至今中国一直正在为实现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而努力。法治国家的建设是一个渐进的过程,法治国家建设本身就是中国的法制变革,而且是有史以来最为壮观的法制变革,同时也是社会变革的一部分。处于社会急速转型期的中国,法律变革是法治国家建设的前提,法治国家是衡量法律适应性的一个客观标准,法律变革必须以推进法治国家建设为出发点,以保障人权为着力点,循序渐进,稳妥前行,只有这样,法律才能够真正的适应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