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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器人科技是继互联网之后的下一代产业趋势,随着机器人技术的不断革新,机器人与人类之间的关系也变得十分密切,人们的生产生活深刻的受其影响,机器人的应用能够大大提高生产效率、为人类生活提供了便利,但人类与机器人共存的环境下,发生机器人致使人类伤害的事件是不可避免的,由此引发了一系列的机器人致害法律问题。机器人是否可以向人类一样拥有法律地位是研究的重点之一,近年来部分国家的学者对此持支持的态度,主张赋予机器人法律地位,但实践中要综合国家的具体国情和发展程度来考虑,毕竟这会挑战传统的法律。机器人致害的责任主体也一直是大众关注的重点,按照产业运行过程,法律责任的主体为主要包括机器人设计开发者、机器人生产者和机器人销售者。由于机器人自身的特殊性,机器人的操作者、机器人系统兼容的第三方软件等也有可能成为责任主体。随着机器人智能程度的提高,涉及的相关责任人范围将会逐渐扩大。以目前阶段机器人的智能程度,在我国可以适用《侵权责任法》中产品责任的相关规定和《产品质量法》来解决部分问题,但机器人技术的突飞猛进,终有一天会发展成具有独立自我意识的机器人,涉及的相关责任人也会越来越多,可能超出已有法律规定的范畴,因此对于法律问题的分析要具有前瞻性,构建机器人损害赔偿制度也必然是大势所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