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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始终是我国经济建设发展的根本问题,而土地问题是“三农”问题的核心。
我国当代举世瞩目的经济体制改革,开始于1978年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本文在总结和回顾了我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的历次变迁的过程,认为每次变迁都是以土地的所有权和经营权为核心的,其具体路径是:土地所有权、经营权都归农民—土地所有权归农民、经营权归集体—土地所有权、经营权都归集体—土地所有权归集体、经营权归农民。我们可以看到,历次土地制度的变迁既是对前一次土地制度的继承,又是对前一次土地制度的否定。农业总产值的提高也是随着产权主体的转移而变化的。土地作为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性资源,是人类必不可少的生产资料,是农业最基本的生产要素和农民最基本的生活保障。但现行的土地制度中存在着与生产力发展不相协调的因素。
本文在国内外相关研究的基础上,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为研究对象,采用了理论分析、文献资料调研与比较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借鉴了马克思主义产权理论和西方经济学的产权理论,指出了我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的现状以及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带来的好处,在此基础上,分析了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认为在产权理论视角下,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土地产权主体缺位、所有权的权能不清晰、使用权不完善、收益权界定不清、转让权不充分、处置权不完整。并对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改革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应该尽一切力量,明确界定土地的所有权主体、明晰土地所有权的权能、保障农村土地的使用权、落实农村土地的收益权、完善农村土地的转让权和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