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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目的了解我国县区级妇幼保健机构儿童保健服务能力现状,分析城乡和地区机构间儿童保健服务能力的差异及影响因素,初步建立我国县区级妇幼保健机构儿童保健服务能力评价指标框架,为规划和合理配置儿童保健资源、规范化县区级妇幼保健机构儿童保健门诊建设、提高儿童保健服务能力提供科学依据和政策建议,为进一步科学研究奠定基础。研究方法采用多阶段分层随机抽样方法,抽取我国232所县区级妇幼保健机构,对其2012年儿童保健服务能力现状进行横断面调查,分析县级和区级以及各地区机构间儿童保健服务能力的差异。基于数据的层次结构特征,采用多水平模型分析影响我国县区级妇幼保健机构儿童保健服务能力的因素。采用定性研究与定量研究相结合的方法,对我国县区级妇幼保健机构儿童保健服务能力评价指标进行筛选和赋权,并最终建立评价指标框架。采用文献优选法和专家咨询法两种定性研究方法,对评价指标进行初步筛选;采用变异系数法和聚类分析法两种定量研究方法对评价指标进行进一步筛选;采用正态标准化法和线性插值法对原始指标值进行标准化;采用CRITIC法赋予评价指标以权重。研究结果1.我国县区级妇幼保健机构儿童保健服务能力现状1.1我国县区级妇幼保健机构平均设置儿童保健门诊2个,各儿童保健门诊设置率均较低;儿童保健门诊平均使用房屋2间,总面积为100平方米。1.2平均开展8项儿童保健服务,其中生长发育服务的开展比例及其设备数量、各设备配置率均高于其他。1.3每万儿童机构内儿保人员1.7名,28.8%的机构有儿保人员经过3个月及以上儿保业务进修,参加儿保培训班的人员比例为66.67%,以大专及以上学历和医师为主。1.4平均举办下级医疗卫生机构培训班3次、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人员培训班1次,81.3%的机构每季度对下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2次以上现场业务指导,70.7%的机构至少每半年对辖区内托幼机构进行一次现场业务指导。2.城乡和地区机构间儿童保健服务能力的差异2.1服务开展:生长发育服务开展比例县级高于区级;开展服务的种类、心理行为发育测验和咨询服务开展比例西部低于中部和东部。2.2门诊建设:儿童保健门诊用房数量区级高于县级、东部高于西部;门诊数量西部低于中部和东部;听力保健门诊设置率中部高于西部。2.3人员投入:县级机构以大专学历为主,区级以本科及以上学历为主;参加儿保培训班的比例东部高于西部。2.4设备投入:新生儿20项行为评分表配置率县级高于区级;便携式听觉评估仪配置率区级高于县级、东部高于西部;听力和视力检查设备数量、口腔保健设备配置率东部高于中西部。2.5群体保健:培训下级医疗卫生机构人员数区级高于县级、西部高于东部;培训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人员数区级高于县级、中东部高于西部。3.影响我国县区级妇幼保健机构儿童保健服务能力的因素3.1影响儿童保健服务种类的因素有:地域分布、儿保门诊用房总面积及房屋数目、儿保门诊数目、儿童保健设备总数量和体格检查设备数量。3.2影响儿童保健门诊数量的因素有:儿保门诊房屋数目、儿童保健服务种类、儿保门诊人员数和心理行为评估工具数量。3.3影响7岁以下儿童保健覆盖率的因素有:城乡和地区分布、每万儿童儿保人员数、对托幼机构进行业务指导频次和体格检查设备数量。4.我国县区级妇幼保健机构儿童保健服务能力评价指标框架所建指标框架由投入指标、内容指标和结果指标三部分组成,其中投入指标包括基础设施、仪器设备和人员投入,内容指标包括群体保健和个体保健,结果指标包括工作指标和疾病指标,共3级7大类13个指标。其中儿保门诊人员占儿保总人数的比例、儿保门诊使用房屋数目、儿保门诊数目、开展的儿童保健服务数目这4个指标的权重最大,同时也是影响机构儿童保健服务能力的主要因素。研究结论1.我国县区级妇幼保健机构儿童保健服务开展和门诊建设情况不容乐观。服务内容较单一,缺乏高层次、高技术含量的服务项目;门诊数量、门诊设置率、门诊用房数量和门诊房屋总面积达标率均较低,尤其服务种类和门诊数目对服务能力影响重大。提示我国县区级妇幼保健机构应健全儿童保健服务,加强儿童保健门诊建设。2.我国县区级妇幼保健机构儿童保健软硬件实力亟待加强。儿童保健门诊人员数量严重不足,进修和培训力度仍需加强;除生长发育服务外,其他服务设备数量和设备配置率均较低。儿保门诊使用房屋数目和儿保门诊人员占儿保总人数的比例对服务能力影响重大,提示人员数量和素质、设备数量和配置率均有待进一步提高。3.城乡和地区机构间儿童保健服务能力存在不同程度的差距,地区分布对我国县区级妇幼保健机构儿童保健服务能力影响重大。农村县级机构和西部机构仍需在各项政策和项目的支持下持续努力以缩小与城市区级机构和中东部地区的差距;区级机构需要明确自身定位,拓宽保健服务范围,防止其业务功能弱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