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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第二审程序作为普通救济程序是刑事诉讼的独立程序,也是整个刑事诉讼程序制度的重要环节。它对于查清案件事实,正确适用法律,维护司法权威,保障当事人的权利,具有重要意义。由于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关于第二审程序的规定过于简单、原则,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也不够明晰,再加之立法指导思想本身的偏差,导致了刑事二审程序不管是在静态的规则上,还是在动态的运作过程中,都存在诸多问题,相应的也有许多需要完善的地方。本文在坚持实现刑事审判公正的基本前提下,从我国刑事诉讼的基本状况和司法实出发,并在承认我国刑事二审终审制的基础上,首先对刑事二审程序制度建构的价值基础作了分析,接着对其功能作了简要的阐述,然后讨论了我国现行刑事二审程序的基本特点,继而对我国刑事二审制度在立法和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论述,最后针对存在问题为完善我国刑事二审程序制度提出了一些建议。文章正文分为三个部分,分别从刑事二审程序的价值基础与制度功能、我国现行刑事二审程序的特点与缺陷以及具体的完善上进行了分析和研究。第一部分,首先分析论证了建构第二审程序的价值基础,认为第二审程序存在的根据在于公正与效率,并认为我国的刑事二审程序的完善应该坚持以公正和效率作为价值基础。在讨论刑事二审程序的功能时,认为刑事二审程序应该具有权利救济功能、法律适用统一功能、程序控制功能、纠错功能等四个方面的功能。第二部分,分析与讨论了我国现行刑事二审程序的主要特点与缺陷。从法律文本出发,本文认为我国现行的刑事二审程序的特点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二审程序中奉行全面审查原则;第二,二审程序中法院的职权主义色彩浓厚;第三,二审程序的审理结构总体上属于复审制。而我国的现行的刑事二审程序的主要弊端则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其一,刑事二审程序的虚置化与形式化:其二,全面审查原则有悖诉讼的基本理念;其三上诉不加刑原则并没有充分的保障上诉人的上诉利益;其四,发回重审制度缺乏硬性的程序约束力;其五,当事人程序性权利救济的缺失。同时,文章也对我国刑事二审程序弊端的原因也进行了初步的分析。第三部分,在前面分析的基础上,认为应尽快完善我国刑事二审程序制度,并就结合我国刑事二审程序存在的弊端,提出了相关的完善对策与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