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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论文以证券市场的违法违规行为为研究对象,以侵权民事赔偿诉讼制度为主线,借鉴世界证券市场发达国家的相关规则设计,结合我国证券市场独特的客观实际,对证券民事赔偿相关理论和实践作深入探讨。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构建我国证券民事赔偿诉讼制度在制度层面和技术层面上的几点构想。本论文共分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从证券市场的特殊性出发,详细论证了证券民事赔偿诉讼制度的价值和功能,进而探讨了行政责任、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在证券违法行为中的不同定位,指出了证券民事赔偿诉讼是解决证券违法行为的根本出路。第二部分:对构建证券民事赔偿制度的法理学基础作深入探讨。通过对证券违法行为的是违约还是侵权的定性之争,是一般侵权还是特殊侵权的辨析,为构建适当的民事救济制度奠定了理论依据。第三部分:分析了我国现行证券民事赔偿诉讼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利弊,同时对美国的集团诉讼、日本的选定当事人诉讼和德国的团体诉讼模式进行深入的辨析,明确了各种诉讼模式的优缺点,为构建适当的民事救济制度奠定了实践经验。第四部分:在分析比较的基础上,立足国情,提出了三点构建我国民事赔偿诉讼制度的举措。其一是以公益诉讼理念为指导,按照美国集团诉讼模式的优点来构建我国的集团诉讼相关规则;其二是建议起诉条件上取消前置程序的规定;其三是建立相应的证券民事赔偿诉讼实现的财产保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