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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存在于我们生活的每一个角落,它对我们生活的负面影响正随着经济的进一步发展而逐渐扩大。垃圾危害的影响范围之广、速度波及之快,正是由于人类对其危害的漠视而导致的。到目前为止,我国法律界并未对垃圾的回收利用制定出一部专门的法律来进行规制,有关垃圾利用及处理的法律规定散见于其他诸法之中,而且这些规定内容过于空泛、处罚措施的力度轻并且实践性不强,不能从根本上让公民对垃圾进行循环利用。因此要彻底解决垃圾问题,首先就是要加大立法上对乱扔垃圾的惩处,从而逐渐达到纠正人们不良习惯的目的,在民众中树立垃圾循环利用的意识。循环经济理念是目前世界上应用于垃圾处理中最为广泛的一种理念。它虽然隶属于经济理念,但其中蕴含有大量的自然生态观念,更为难得的是,它并不以经济为第一位,而是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放置同等重要地位,如果二者发生了冲突,则以环境保护为首要。这是对以往发展理念质的突破。目前西方拥有较为先进的循环垃圾利用模式。我们可以通过借鉴国外经验,然后结合我国实际,制定属于我国自己的循环型垃圾利用模式,这样做一来可以降低经济成本,提升经济效益,避免西方国家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二来是为了保护我们脆弱的生存环境而做出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