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我国滨海核电厂可选厂址有限,核电厂选址已由滨海向内陆延伸。历史核事故表明核电厂严重事故对水资源安全产生了严重危害。研究内陆核电厂严重事故对水资源安全影响评价方法具有重要意义。本文研究了内陆核电厂严重事故对水资源安全影响机理,构建了严重事故对水资源安全影响机理图,建立了评价指标体系,提出了以水资源使用功能和以受影响GDP为标底的两种评价方法。以某内陆核电厂为例进行了案例研究,论文的主要内容和研究成果如下:(1)依据核电厂严重事故对水资源影响的过程,构建严重事故对水资源安全影响机理图,确定放射性核素入水途径。进入地表水三条途径分别是:一是直接泄露进入地表水;二是进入大气的放射性核素直接沉降到地表水中;三是进入大气的放射性核素沉降到陆地,再通过下渗、坡面汇流进入到地表水。进入地下水三条途径分别是:一种是放射性液态流出物下渗进入地下水。第二种是气载形式放射性核素通过干湿沉降作用降落到地表,下渗进入地下水;第三种是进入地表水中的放射性物质下渗补给进入地下水。(2)根据核事故对水资源影响机理过程,建立严重核事故对水资源安全影响评价指标体系。以水资源使用功能和以受影响GDP为标底分别建立包括目标层、准则层、约束层、指标层四个层次的评价指标体系。目标层将从空间尺度分为隔离区内受影响用水量或GDP,以及隔离区外受影响用水量或GDP;准则层包括受影响的社会功能、经济功能、生态功能;约束层是对准则层的进一步细化约束,涉及到对生活、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影响以及对水生态的影响;指标层选取了细化后的10项指标;并提出了以水资源使用功能为标底和以受影响GDP为标底的评价方法。(3)以某核电站为案例,应用上述的两种评价方法评价严重核事故对水资源安全的影响。其结果显示,两种评价方法的评价结果一致,得出严重核事故对水资源安全的影响程度属于严重影响。给出的评价结论相互验证,增加评价方法的准确性和可信度,证明了两种评价方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