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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十六届五中全会作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重大战略部署以来,农村的发展日益加快,取得了瞩目的成就。但总的来看,新农村建设还任重道远,尤其是在生产力水平低下、产业落后、基础设施薄弱、人口素质较差的西部地区,新农村建设的任务更为艰巨。县级政府作位联结国家与社会、城市与乡村的关键纽带,在新农村建设中,承担着多重关键职能。相应地,在西部地区的新农村建设中,科学配置县级政府的职能,提高县级政府的履职能力,显得更为重要而紧迫。检视西部地区县级政府的职能现状,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在职能“缺位”、“越位”和“错位”上。政府职能“缺位”突出表现在应由县级政府承担的民主培育,基础设施建设,环境治理职能不到位,社会保障供给不足,市场监管机制不健全,公共服务不能满足社会需求。政府职能“越位”主要表现在政府与市场、企业、事业组织的关系模糊,大小事由政府一手操办,造成政企不分、政事不分、政府职能与市场功能不分,限制社会经济发展。政府职能“错位”主要表现在政府机构内部职能分工不明确,造成管理权限的模糊,越权管理、越级管理现象严重。在上述分析的基础上,本文阐述了西部地区新农村建设对县级政府职能转变提出的新要求及县级政府职能转变的科学内涵,继而指出了县级政府职能的科学定位,分析了县级政府职能转变的制约因素,最后,提出了西部地区新农村建设中县级政府职能转变的基本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