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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大背景下,2007年三月召开的两会其报告提出要稳步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农村饮水具有很强的公共产品特性,因此难以完全市场化,所以政府的作用就显得尤为重要。本文从公共产品理论出发,具体分析我国农村饮水安全存在的问题、问题存在的原因以及相应的对策等。文章分为六个部分:
第一章为绪论部分,主要介绍本文所研究问题的背景,写作的意义、思路及方法。自2007年两会起,关系国计民生的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日益成为焦点。在此大背景下,本文的研究就显得很有现实意义:首先,可以丰富农村饮水安全的理论;其次,可以指导农村饮水实践;最后为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的解决提供政策参照。为了实现以上目标,主要运用文字表述与图表分析相结合、抽象分析与具体研究相结合以及比较分析等研究方法,利用西方经济学中公共产品的相关理论来分析湖北省农村饮水安全的公共产品特性以及有效的供给途径等问题。另外本章较为系统地论述了国内外对饮水安全问题的研究动态。
第二章为理论基础部分,系统地回顾和评述公共物品理论的发展情况,公共物品的概念和特点,公共物品的分类以及其供给模式。紧接着进一步对农村公共物品进行具体分析,包括其一般范畴、分类,并着重分析农村公共物品区别于其他公共物品的特性:农村公共物品具有基础性,其需求具有多样性和分散性,以及由此所决定的供给的特殊性。在此理论基础之上,把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分为几个子要素进行分析,最后得出结论:饮水资源属于具有俱乐部产品性质的准公共物品;饮水工程在消费上不具有竞争性,排他性不充分,所以也属于准公共物品;与饮水相关的医疗保障带有农村福利的性质,在付费的情况下,人们享受的是平等的服务,不存在竞争,所以也具有准公共物品的性质。这些结论的得出是下面公共物品角度分析的理论前提。
第三章是实证研究部分,本章结合大量统计数据详细阐述和分析湖北省农村饮水安全的现状和问题。湖北省农村饮水安全存在的主要问题有:水资源污染严重;局部地方饮水困难;水地方病严重;供水方式落后,饮水安全得不到保障。如此严重的问题对社会有着极大的危害:严重危害农民的身心健康;危及农村经济社会的稳定;影响农村可持续发展;影响我国建设和谐社会的进程。
第四章主要是从公共物品的视角出发,论证农村饮水资源的外部性、治污防污的外部性,饮水工程的外部性以及市场失灵和政府在农村医疗上的失效是造成以湖北省为例的农村饮水安全困境的主要原因。一方面公共物品的负外部性造成水资源的过度消费以至于水资源的污染;另一方面,公共物品的正外部性造成激励不足,政府、企业和农民缺乏治污防污和提供饮水工程的积极性,导致与农村饮水安全相关的公共物品供给不足。外部性的存在使得私人或者政府的成本与收益发生偏离,造成市场失灵和政府失效。市场失灵主要在于无法有效地提供饮水工程,一方面由于外部性,无法规避“搭便车”者;另一方面由于传统体制的惯性,使市场化的饮水工程难以与村民连接。政府失效主要在于作为理性的政府有追求自己最大利益的偏好,政府推出基层饮水事务,减少公共财政支出以及各种形式的寻租活动,使得湖北省的农村饮水安全陷入困境。而水资源的防污治污、医疗卫生保障不符合地方政府的短期效益偏好,导致其供给动力不足,饮水工程则由于政府传统体制和寻租活动的存在,其运行和管理效率低,不能满足广大农民的现实需要。
第五章为对策设计部分,从公共物品理论的视角研究湖北省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的治理策略。本章主要基于政府的介入与多元化供给并存的角度分析。依据农村饮水安全各要素在地域范围上有不同的层次性,即全国性的公共物品和地方性的公共物品,决定了不同层次政府间承担的责任是不一样的,政府首先应根据此原则明确自身的公共职责范围。政府介入主要体现在两点上:一是政府管制,二是政府提供制度性的外围公共物品。政府管制主要是对关系民生的饮水价格、企业进入等方面的管制。确保饮水工程能够在无损农民社会福利的前提下,公平有效地运转。制度性公共物品主要是围绕农村饮水的一些保护水源、水质监测以及污染治理的相关法律制度建设、转移支付制度建设、确立农村饮水协会的法律地位、完善村民自治的相关制度建设等。多元化的供给主要是基于农村饮水安全的各子要素具有不同的公共物品性质,所以政府供给、私人供给、农民自组织供给以及第三部门供给就较为贴切的反映了多元化公共物品性质的供给需求。
第六章为总结概括部分,进一步总结全文的主要观点和结论,并分析本文的不足和有待进一步研究的方面。根据公共物品的划分标准,按照农村饮水各个要素的不同属性,将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分成几个子要素是本文分析的前提。政府介入是确保农村饮水安全的关键。农村饮水安全中要素的多层性和异质性特征,决定了供给主体的多元化。本文主要立足于宏观层面的分析,缺乏微观层面的实证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