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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从阐释学视角在课本知识、学生和教师三者的复杂关系中探讨教师主体性及其发展问题。第一部分,对课程实施过程中的教师主体性概念作初步界定及理论基础介绍。在阐释学视域中课本知识是一种法定的知识文本即法定文本。既具有客观性又具有意义性的课本知识本质上是主体间性的。课本知识作为法定的“文本”,教师与学生作为“读者”、课本知识的“作者”(编者)作为看不见的参与者共同参与了课本知识的理解活动。教师的理解前结构以师定文本的形式、学生的理解前结构以生定文本的形式与法定文本共同构成了课程实施过程中的三种课程文本类型。阐释学视域中的课程实施是课本主体(课本知识的作者或编者)、教师主体与学生主体三位主体共同作用于作为客体的课本知识的理解过程。课程实施中的教师主体性是课程实施过程中教师与学生间、与课本知识间的关系属性。第二部分,讨论课程实施过程中的教师主体性现状。在小组座谈、问卷调查和深度访谈的基础上,从教师与课本知识间的关系、教师与学生间的关系角度分别讨论了课程实施过程中的教师主体性现状,同时,从教师的课程观念、课程内容选择与课程实施方式三个层面讨论了课程实施过程中的教师主体性现状,总体上,课程实施过程中的教师主体性现状表现为教师对课本作独断性为主的独断性理解。第三部分,对教师主体性扭曲异化的现状进行原因分析。教师的课程文化制约了教师的课程意识,导致教师在课程实施过程中的课程观念扭曲;政府的课程制度钳制了教师的课程权力,导致课程实施过程中教师课程权力的缺失。第四部分,讨论什么是课程实施过程中的教师主体性,尝试运用阐释学理论对课程实施过程中的教师主体性进行理论建构。对课程实施过程中的教师主体性目标、内涵、外延、特征四个方面提出了理想模式的建构。课程实施中的教师主体性目标是对课程文本作独断性与探究性相结合以探究性为主的探究性理解,促进学生个体与课本知识间的“双向双层”创造性转化。课程实施过程中的教师主体性内涵在课程观念上由“客观”的课本知识观为主转向“进化”的课本知识观为主;在课程内容的选择上由片面重视某一类型文本主转向建构法定文本、生定文本与师定文本三者共生共进的“主体间性课程”;在课程实施方式上由独断式为主转向探究式为主的课本理解方式。课程实施中的教师主体性外延具有双重性,是教师与课本知识关系上的个体主体性以及教师与学生关系上的主体间性的辩证统一。课程实施中教师、课本知识和学生三要素间的关系中既有教师主体、学生主体与课本主体(编者)的“主体—主体”主体间关系,又有作为主体的师生以主体间关系与作为客体的课本知识的主客体间关系,三要素间形成了“主体们—客体”的基本关系结构。第五部分,讨论课程实施过程中的教师主体性发展条件与发展路径。教师主体性发展的外部条件是重构课程制度与改造教师文化,内部条件是更新教师的课程观念和建构个人知识。教师主体性发展的路径包括在对课本知识的反思性言说中确证教师的个体主体性、在与学生的公正性言说中体现教师的主体间性、在建构师定文本中彰显教师主体性、在反思性教学中提升教师主体性以及在课程行动研究中深化教师主体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