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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化是发展的必经之路,是社会进步的标志,我国在城市化快速发展时期,虽然成效显著,但也暴露诸多问题,由于受片面追求GDP数字、外延式铺摊子等急功近利的影响,出现城市面积夸张和人口膨胀等问题,直接导致了土地利用粗放浪费。然而“十二五”规划要求经济发展降速到7%,这为我国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创造了宽松的有利环境,土地利用由粗放转向集约,也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内容与要求之一。所以在新的经济形式下,基于我国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战略部署,如何及从哪些方面影响土地利用;同时,基于当前土地利用效益低下,如何进行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近年来已成为国内社会各界共同关注的重大课题。 本文以土地集约利用为研究对象,从经济发展的视角,研究基于经济发展的土地集约利用机理,构建两者关系研究的分析框架,有效协调土地集约利用与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健康与可持续发展。具体目标包括:从理论上分析经济增长、产业结构调整、技术进步对土地集约利用的作用方式和作用效率;构建计量模型,检验两者的相关关系、因果关系,评价二者的协调程度;最后提出基于经济发展的促进土地集约利用的政策措施。 通过分析我国经济增长的过程及特征:在不同经济发展阶段产生了表征土地使用方式的土地数量投入与土地要素替代变化、表征土地资源配置方式的土地价格信号及土地利用集约度的显著规律性变化,随着工业化阶段的持续推进,经济发展方式逐渐由粗放型逐渐将集约型转变,土地作为经济发展的重要生产要素,其使用方式也随着由粗放向集约转变,直至工业化后期阶段,土地资源集约水平达到高度集约。从投入角度研究,将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来源分直接与间接动力因素,生产要素、技术进步与制度安排影响经济增长,对土地的集约利用产生影响。进一步具体讨论不同的经济增长速度与方式对土地利用方式、土地管理方式与配置方式的影响,进一步作用土地集约利用。具体表现为:①完全可以通过提高土地利用产出率(集约度)实现保持适度经济增长速度的目标,依赖土地供应数量的增加的增长方式导致用地单位失去集约用地的外部压力;②随着经济增长阶段的推进,市场配置土地资源逐渐发挥作用,资本要素逐步替代土地要素;③经济增长方式由粗放转变为集约过程中,市场机制配置土地资源逐渐完善,土地管理方式逐步由无序的政府管理向市场配置与政府管理相结合转变。在此过程中,经济增长逐步转向由科技、管理创新、高素质劳动者与集约的其他生产要素有机结合来实现推动,土地资源向利用效率较高的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低资源消耗、低排放的产业转换,经济发展方式逐渐由粗放型逐渐向集约型转变,土地作为经济发展的重要生产要素,其使用方式也随着由粗放向集约转变。“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单因素验证了经济增长促进土地集约利用水平提升。 通过产业结构演进过程中土地利用结构表现的特征,推理了产业结构调整对土地利用的影响机理:主导产业选择和相关产业集聚,影响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产业规模扩张和产业集聚,影响土地利用强度和规模;主导产业的置换,影响土地利用方式与集约度;从产业结构优化、经产业集聚两个方面论述产业结构调整对土地集约利用的影响,结论是:产业结构优化促进产业用地规模适度化、用地布局合理化及用地效益最优化。产业集聚的内部规模经济、地区化效应与城市化效应促进土地投入产出比提高及土地规模收益的增加。同时,分析我国产业结构与产业用地现状及特点,近年来产业用地集约利用政策,以及产业结构的调整导致的土地集约利用水平的变化状况。“三产占GDP比重”来指代产业结构调整变量单因素验证了产业结构的调整促进了土地集约利用水平的提高。 从技术进步环境、技术创新(广义技术进步)能力、技术转移(扩散)能力、技术产出绩效四个方面分析技术进步影响土地利用的因素;进一步分析技术进步对土地集约利用的影响机理:技术进步通过实现集聚效应、要素替代效应与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进而作用于土地的投入产出水平、促进土地利用方式的改变、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的,促进土地集约利用。系统地从技术进步的两个环节(技术创新、技术扩散)分析其对土地集约利用的影响,结果结论是:①土地利用技术创新包括土地利用技术创新、土地制度创新和土地管理技术创新三个方面,三者均不同程度的促进着土地集约利用水平的提高。②技术扩散对土地集约利用的影响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优化技术溢出区域的土地利用结构、提高技术需求区域的土地投入产出水平、形成不同区域之间土地集约利用的梯度分布、共同推动区域之间的土地集约利用程度。单因素(我国R&D占GDP的比重)验证了技术进步促进土地集约利用水平。 理论分析都已表明,经济发展对土地集约利用具有明显的促进作用。但是由于我国地域广阔,发展差异较大,而且处于不同经济发展阶段,其对土地集约利用的影响机理又有所差别。分析江苏省经济发展三维度结合起来系统地对土地集约利用的影响。 首先,相关性检验发现:经济发展度对土地集约利用始终都有正向的驱动作用,具体来说,经济发展度每增长1‰土地利用集约度将提高0.513%。“企业单位面积土地最低投资标准”(也就是通常所说的用地门槛,这是政府干预土地市场的典型行为)对土地集约利用的驱动影响的显著水平通过1%的检验,而且“企业单位面积土地最低投资标准”每提高1个百分点,土地利用的集约度将提高0.428个百分点。反映政府对土地利用中的生态环境的保护力度的变量“绿地率”对土地集约利用度的影响作用为负向,但没有通过显著性检验。这表明,由于经济发展中期阶段的市场机制的不健全,经济发展主要依靠加大投入、规模扩张的发展思路,政府对土地利用干预对土地集约利用水平产生较为明显的影响。 第二,因果关系检验发现:在滞后二阶,经济发展水平与土地集约利用之间存在一个单向因果关系,即经济的发展是土地集约利用的格兰杰原因,但土地集约利用却不是经济增长的格兰杰原因。 第三,协调性检验发现:2000~2011年土地集约利用与经济发展的协调度经历了“严重失调-中度失调-轻度失调-濒临失调-初级协调-良好协调”的发展过程,从总体上来说,土地集约利用与经济发展在12年内由严重失调转为良好协调,这反映出政府不断探索土地集约利用新途径,有效加强经济发展建设。另外,江苏省13个地级市经济发展与土地集约利用的协调发展度在空间上是苏南地区的协调发展水平高于苏北地区,即协调发展水平与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关联度较大。 最后,论文提出了基于经济发展的促进土地集约利用的政策建议: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经济增长速度、质量与效益相统一;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引导产业集聚;实行科技自主创新与引进相结合策略,推进土地利用科技进步;强化集约用地管理,建立土地集约利用共同责任制等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