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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计算背景下的方法专利拆分实施行为是由数行为人分别实施方法专利各个步骤,其中的任一行为人皆未完成全部专利步骤,但数行为人行为整体却包含全部专利步骤的行为。美国以Akamai案为典型,已经形成较为完备的“方法专利拆分侵权”认定规则,而我国的认定规则还很不成熟,因此,借鉴美国的判例成果将能帮助我国法院明晰云计算背景下方法专利拆分侵权的认定规则,告诫法官在纷繁复杂的技术变迁中仍然要严守“全面覆盖原则”这一底线,以避免不当扩张专利权的范围,同时,启发法官在审理相关案件时,不仅要保护权利人的正当利益,而且要使专利权人与一般公众的利益日趋平衡。除结论外,本文分为五章:第一章为引言部分,主要说明了云计算及云计算背景下方法专利拆分侵权的研究价值以及我国对云计算方法专利保护的日趋重视,本课题研究的价值所在。第二章主要介绍了云计算的概念、应用模式、特点,云计算背景下方法专利概念解读,云计算方法专利拆分侵权判定的困境,包括:1.“拆分侵权”中“多主体实施”的特点使得“共同直接侵权”难以认定。2.专利间接侵权是否必须以直接侵权的存在为前提。第三章主要介绍方法专利拆分实施行为侵权认定规则的演进历程。主要包括代理关系说、某种程度联结关系说和控制或指挥标准。但鉴于判例法的局限性,控制或指挥规则也存在逻辑矛盾、内容不明确的缺陷,并对后续案件的处理产生了不良影响。针对该一问题,司法实践还需要对该标准进行完善。第四章主要介绍了方法专利间接侵权和直接侵权的关系,叙述了目前学界两大观点——“独立说”和“从属说”,并对二者的优缺点进行了对比。“从属说”认为知识产权间接侵权需要以直接侵权的存在为前提,“独立说”认为知识产权间接侵权是一种独立的侵权行为,其成立不必以直接侵权行为的存在为前提。第五章针对第一部分提出的两个认定困境,主要论述了 Akamai案对我国方法专利拆分侵权认定的借鉴,包括:1.我国如何认定直接侵权。2.我国应完善共同侵权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