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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赛制度是职业体育赛事的运行准则,对职业体育行为起着不可替代的规范作用,而竞争平衡是评估职业赛事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依据。本研究运用文献资料法等对2005-2019赛季中超联赛的赛制变化进行梳理,引入赫希曼竞争平衡指数和五大俱乐部集中度对中超联赛的竞争平衡特征进行分析,并探讨赛制变化对竞争平衡性的影响;通过竞争周期度理论对竞争平衡的深层内涵进行解读,结合欧洲足球发达国家制衡机制对我国中超联赛赛制改革提出建议。主要结论如下:(1)2005—2019赛季中超联赛竞争失衡逐步加剧,寡头趋势逐步凸显。2005赛季是15年来竞争失衡最严重的一年,2019赛季是近10年竞争失衡最严重且竞争平衡性下降最多的赛季。(2)外援配额人数增加时,联赛向竞争平衡方向发展,反之,联赛向竞争失衡发展;制度本位缺失下的“零控制”、财政制度本身合理性及上位法缺失、保障实施能力差是对俱乐部超额注资和非理性投资无法有效实施经济杠杆的主要原因,导致部分俱乐部垄断力持续增强,中超联赛竞争失衡加剧;升降级制度、转会制度、港澳台球员规定及本土和年轻球员出场规定的综合效应是不同时期竞争平衡性变化的制度原因。(3)竞争失衡具有双刃性质。寡头均衡下,几家大俱乐部容易形成合谋行动,破坏公平竞赛原则并使联赛整体利益受损。但合适行业集中度形成的竞争态势将加快资源配置效率,使豪门俱乐部能够聚集国内外优秀球员,提升俱国际竞争力,培育更广泛的球迷市场,创造更多收益并反哺国内联赛和国家队。同时促使俱乐部向培养本土球员、深耕青训体系等技术性竞争策略转变。当前,应以中超以及下级联赛的健康、长久发展为出发点,以优化俱乐部科学运营、俱乐部财务健康为手段,抑制竞争失衡态势,促进联赛竞争平衡。(4)建议:短期内外援政策的修订需审慎进行。从中长期来看,待联赛平稳运行、健康发展,俱乐部运营成本得到有效控制,可取消外援薪酬限额并逐步放宽外援配额;健全财政监管制度,对相关政策进行修订或融合,加强财务审计能力,建立打击偷税、漏税的联动合作机制;明确本土化赛制的制定空间,厘清制度的本土化和国家化关系,避免出现制度决策的重大失误。最后,随着国际发展趋势和本国联赛发展实际情况对相关政策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