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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世纪的90年代后期,我国因食品质量安全问题造成的中毒及伤亡事故屡有发生,严重影响到人民群众的安全和健康。通过大量食品质量安全事故原因调查研究,发现造成食品质量安全问题的主要原因是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对此,我国政府明确表示,食品质量安全应当从食品生产企业抓起,从源头控制食品质量安全。我国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规模小,加工设备简陋,环境条件很差,技术力量薄弱,质量意识淡薄,尤其食品质量安全意识淡薄,难以保证食品的质量安全。2001年,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针对国内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普遍存在的问题,借鉴美国、日本、德国、英国等发达国家对食品安全实施严格监管的经验,依照食品安全应当从源头抓起的战略,制定了我国第一部规范食品生产企业市场准入的部门行政规章《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随后又颁布实施了与之相配套的行政规章和技术性文件,这标志着我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的法律制度初步建立。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是按照食品安全事前保证和事后监督相结合、政府监管和企业自律相结合、扶优扶强和市场调节相结合的原则,从食品生产加工源头加强监管,从根本上解决我国食品质量安全问题而采取的有效措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实施是我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监管与国际惯例接轨的重要一步。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是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符合社会丰义市场经济要求的食品质量安全监督制度。通过近几年的实际运行,事实证明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是保证我国政府对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有效和长效的手段之一。自实行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以来,我国食品质量安全总体水平稳步提高,食品质量安全状况不断改善,食品生产经营秩序显著好转。然而,我围食品安全形势依然严峻,出现了多起劣质食品损害事件,尤其是缺陷食品致人损害的恶性事件时有发生。这表明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还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还需要进一步的研究和探讨,涉及食品安全的一些深层次问题还未能根本解决。本文从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入手,深入研究和探讨进一步完善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以促进和保证食品质量安全,保证人民的生命健康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