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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农村地区近年来的加速发展从物质环境层面上来看,一方面促进了农村地区生活环境的向现代生活标准的靠近,另一方面也带来了对于原有传统民居建筑体系和乡村淳朴生活环境的破坏。这一矛盾在徽州地区体现的尤为明显,也是这一地区的民居在更新发展过程所伴随而来的阵痛。而传统学术研究在该领域投入的力量还很薄弱。在此背景下,主导建设与更新发展的过程的社会力量和转化程序选择十分关键,也就是民居更新发展方式的问题。通过对群众、当地政府、外部社会力量三方的作用过程的研究,可以限定出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两种主要的民居更新发展方式。对于这两种更新发展方式在建筑层面给徽州民居带来的影响,在本文的研究与写作中予以关注。通过实地调研和理论对比分析,可知在当前社会发展阶段:自下而上的方式是一种对现实社会环境条件更加敏感的更新发展方式,更多地体现了个人意志对于更新发展的影响,既包含了个人需求的自由表达,也包含了社会规则的制约与规训,建成的民居具有生活信息含量丰富,地域属性明显、现代基础设施建设难以同步进行等特征;自上而下的方式是一种容易受到宏观政策与大环境影响的更新发展方式,容易造成建成民居缺乏生活细节反馈、原型来源与技术措施受到社会主流趋势的限制、基础设施建设情况较好等特点。通过对徽州地区民居更新发展在建筑层面所面对的问题的分析,提出在居住层面、文化层面、学术实践层面对民居更新发展方式进行比选的标准。参照标准进行对比研究,可以得出:在现阶段自上而下更新发展方式的优势在于其标准化技术和接近现代生活标准的居住环境对于村民的吸引力,并且在传统民居建筑遗产保护方面具有其他更新发展方式不可比拟的优点。自下而上更新发展方式的优势在于其灵活性和与现实生活的紧密联系与呼应,从长远角度来说,自下而上的更新发展方式还更易于发展一种与建筑环境相适应的生活和文化;对于学术界来说,应当顺应大趋势的发展,合理的释放研究过程中所积累的能量与知识,参与民居建设实践。针对于以上研究,提出应当发展一种考虑全局,同时适应具体环境的更新发展方式。同时,加强不同层次的学者以适宜的方式参与徽州民居的更新发展活动。最后指出,这两种主要的更新发展方式的出现是当前社会阶段的产物。随着社会发展和经济体制的完善,两种更新发展方式可能有相互融合的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