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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明公安派性灵文学思想与中国儒家传统诗教相比已经发生了重大变化,主观性灵、自我情感在文学创作中占据了主导地位。袁宏道对自适人生的追求是提出“性灵”说并自成一派的心理基础;晚明心学的流行及狂禅思潮是性灵文学思想的理论基础。就文学角度而言,公安派“性灵”说的出现并不突兀,也没有割断与此前文学理论的联系,它是在七子派力倡复古的前提下形成的,是明代文学观念发展演变的必然结果。“性灵”一方面指向了心之本体、情感等主观情致,另一方面它也是文学发生的源泉,不受外物存在与否的影响。“独抒性灵,不拘格套”实质是文学创作的自由化、个性化、审美性与创造性。“性灵”说有着丰富的内涵,其审美趣味重点研究四个方面,即“真”、“趣”、“露”、“俗”,“真”、“趣”实乃自然人性,“露”是“真”应有之义与“真”之显现,“俗”是时代文化风尚在文学领域的表现,包括了内容与形式两大方面。公安派后期文学思想的变化有着诸多因素,袁中道在坚持性灵文学原则的前提下对其理论作了一定修正与总结,是一种更趋近艺术规律的探索,不能以倒退视之。公安派性灵文学思想是对传统诗教的背离甚至反叛,它于儒家的言志载道、温柔敦厚之外别开一种境界,有着重要的思想解放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