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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30余年来,国有企业的改革在曲折中艰难前行。从单一政策的实行到配套措施的完善,由早期的“放权让利”发展为如今的“国企改革新思路”,积极的探索迎来了管理者和员工的高涨热情和企业业绩的优化,但由于改革并未触及根本,计划经济体制的陈年积弊并未拔除,因此改革成效不乏出现弱化、丧失和引发负面效应的情况。然而,渐进式的国有企业改革使中国探索出了一条搞活国有经济的独特道路,国有企业民营化的稳步推进更是深深扎根在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2015年8月1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标志着我国国有企业改革进入了新一轮的深化整改攻坚战。 2012年3月,世界银行联合中国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发布了报告《2030年的中国》,提出中国经济的快速增长,尤其是2003年以来的快速增长,正是得益于国有企业改革和民营部门的扩张。许多国有企业实行了民营化,公司治理结构与经营管理水平得到了不同程度的改善,盈利能力有所提高。中国必须加快结构性改革,使国有企业部门专注于提供关键公共产品,充满活力的非国有部门为经济增长提供更多动力。作为此报告的主要作者之一,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企业研究所副所长张文魁认为,必须痛下决心推进国有企业民营化。国有企业民营化的核心是产权改革,即企业的产权性质从国有转变为非国有。已有研究显示,政府对企业发放政府补助时存在产权选择偏好,更倾向于发放给国有企业。因此,国有企业发生民营化使其原有的产权性质优势丧失,将会对政府补助的获取造成影响。除此之外,缓解财政压力、减少政府补贴是政府对国有企业实行民营化的政治动机,民营化的推行将导致企业获取的政府补助发生变化。然而,民营化前国有企业长期存续的政策、人脉、财物等方面的优势,极有可能使政府补助的发放产生惯性,并且随着民营经济在我国重要性的提升,政府对民营企业的扶持力度也不断加强,这些都可能造成企业获得的政府补助并没有在民营化后发生降低。为了考察企业获取政府补助的变化是否是由实行民营化(而不是其他因素)导致的,本文将通过与一组没有发生民营化的国有企业进行比较,来分析我国发生民营化的国有企业,在民营化后政府补助的变化情况。 政府对国有企业实行民营化,基于缓解财政压力、提高政府财政收入的政治动机。为了进一步探索该政治动机与国有企业民营化后政府补助下降的因果联系,我们将地方财政支出分权程度纳入考虑范围,用以衡量政府缓解财政压力的政治动机大小。地方财政支出分权程度越高,地方政府面临的财政支出压力和财政困难越大。政府通过减少政府补助以缓解财政压力的动机更为强烈。因此,本文对地方财政支出分权程度的高低,与民营化后政府补助的下降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分析。 政府补助的存在,会对企业的盈利能力产生直接或间接地不利影响。比如政府补助作为干预信号,使管理层面对多个或者相互冲突的经营目标,形成管理失效;企业亏损有政府做后盾,政府通过对其进行补助隐藏经营危机,对经理人不能形成有利的激励机制;企业承担了政府给予的解决就业、接收冗余雇员的政策性负担,政府对雇员进行长期补贴,使公司雇员缺乏激励,生产效率低下等。在国有企业实行民营化后,政府补助的减少引发的政策性负担的改变、自身经营管理模式的转变等,都会对企业的盈利能力产生一定的影响。因此,本文研究了政府补助的变化对民营化后企业盈利能力产生的作用。 本文以2006-2011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A股主板非金融上市公司为样本,利用倾向得分匹配法和双重差分法相结合的分析方法,对样本公司在民营化后3年相对于民营化前3年的政府补助的变化情况、地方财政支出分权程度与民营化后政府补助变化的关系,以及政府补助变化对民营化后企业盈利能力的作用进行了实证研究,总体数据的选取区间为2003-2014年。研究发现,和没有实行民营化的国有企业相比:(1)国有企业民营化后其获取的政府补助下降;(2)地方财政支出分权程度越高,国有企业民营化后,政府补助的下降程度越大;(3)政府补助下降的程度越大,民营化后企业盈利能力提升越显著。 本文主要分为以下几个部分进行阐释: 第一部分是绪论部分。首先通过分析现有的国有企业民营化、政府补助及经济后果的理论基础,提出本文的研究目的和意义。然后,介绍本文的研究思路与内容:利用倾向得分匹配法和双重差分法,研究分析国有企业民营化后政府补助的变化情况、地方财政支出分权程度与民营化后政府补助变化的关系,以及政府补助变化对民营化后企业盈利能力的作用。最后,提出本文的创新点。 第二部分对国内外研究国有企业民营化、政府补助的文献进行回顾和评述。在国有企业民营化的文献综述中涉及目前主要的两大研究方向,即国有企业民营化的动因及后果研究,其中,动因研究分为内生动因和外部推力两方面进行综述,后果研究分为企业绩效影响研究和就业影响研究。对政府补助的文献回顾主要侧重于产权性质与政府补助的研究现状介绍。之后,对上述的相关文献进行评述,提出个人观点。 第三部分是理论分析。具体包括国有企业民营化、政府补助的概念界定,相关理论基础和制度背景分析。本文将国有企业民营化定义为国有企业的最终控制人性质由国有转变为非国有。相关基础理论涉及现代产权理论、利益相关者理论、委托代理理论、父爱主义理论和博弈理论。在制度背景部分,系统介绍了从改革开放以来,国有企业民营化所经历的各个阶段及政府补助政策的变化,并对目前国有企业的深化改革和政府补助现状进行了阐述。 第四部分是研究设计。主要包括研究假设、样本选取和数据来源、变量定义和模型设定四方面。在研究假设部分,通过理论分析提出了本文的三个假设。本文将民营化样本公司的选择期间设定为2006-2011年这6年,考察各个公司民营化前后3年的相关数据,数据来源于CSMAR数据库、《中国财政年鉴》、国家统计局网站及部分手工整理。依据研究假设和研究方法,本文主要设定了4个模型。 第五部分是实证结果与分析。具体包括样本特征分析,主要变量的描述性统计分析,倾向得分匹配结果分析,双重差分检验和回归结果分析及稳健性检验。得到实证结果,对研究假设进行验证。 第六部分是研究结论及政策建议。通过总结上述理论分析与实证研究的结果,对本文的研究结论进行阐述。针对政策的综合实施与调整、政府补助发放制度的优化、企业经营监督的加强、民营化后就业保障措施的完善和“国民共进”措施的推进等方面提出政策建议,最后阐述本文的不足及未来展望。 本文的创新点主要包括3个方面:(1)在研究内容方面,以企业获取的政府补助为切入点考察国有企业民营化的实施结果,并以政府补助作为中间变量,考察了政府补助变化对民营化后企业盈利能力的影响。同时,对地方财政支出分权程度与民营化后政府补助下降的关系进行探讨,分析视角较为新颖,研究内容较为全面。(2)在样本数据选择上,已有文献对国有企业民营化的研究较少涉及2003年之后的数据,本文以2006-2011年发生民营化的公司作为样本,考察每个公司在民营化前3年与民营化后3年的政府补助及相关财务数据的变化,总体数据样本区间为2003-2014年,数据涵盖时间较为及时。(3)在研究方法上,本文采用了倾向得分匹配和双重差分相结合的方法,该方法使样本选择偏差问题得以有效控制,面板数据的内生性问题得到良好解决。同时选用了单因素检验、多元回归分析等方法,增强了研究的真实性和可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