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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现代公司治理机制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董事会对公司业绩以及股东利益起着极为总要的作用。现在人们虽然已经意识到了董事会的重要性,但对于哪些因素会对董事会的规模和构成造成影响还存在着较多争论。能否找到董事会规模和构成的影响因素,以便采取有效的措施来改善董事会的运作效率,已经成为一个极为迫切的问题。
以往的很多文献都试图去探讨董事会规模和公司业绩之间的关系,而只有少量文献讨论了哪些因素会影响董事会的规模。但事实上,公司选择多少人数的董事会,即董事会规模的内生决定,可能是一个更为根本的问题。因为董事会的规模是如何形成的,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其发挥作用的空间。在不同的上市公司会出现不同董事会规模的均衡结果。
中国证监会于2001年在中国上市公司中强制引入独立董事制度,要求董事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不能低于1/3。这项监管政策基于中小股东利益被大股东侵占的社会现实,希望通过在上市公司设立独立董事作为中小股东的代表,提升董事会的独立性,以便制约大股东的机会主义行为,打破股权缺乏制衡的局面。《指导意见》规定“重大关联交易(指上市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总额高于300万元或高于上市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的关联交易)应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也就是说,这一监管政策就关联方交易上赋予独立董事以很大的决定权。那么为了减少独立董事对公司经营行为的影响,特别是是独立董事有着很大否决权的关联方交易,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将发生怎样的变化呢?
本文使用2001-2003年控股股东和第一大股东未发生变化的A股上市公司作为样本,采用OLS回归分析,实证检验了这一问题。在控制了其他因素的影响之后发现:
1.给定证监会要求独立董事占董事会席位不低于1/3,为了减少独立董事的影响,关联方交易较多的公司会减少董事会规模。
2.企业的股权性质会影响关联方交易与董事会的关系--国有企业会削弱关联方交易与董事会规模的负相关关系。可能的解释是,对于国有企业而言,一方面公司所受到的监管环境较于民企会更为宽松;另一方面国有企业较民营企业而言,产权的归属更加分散,关联方交易的受益方更为模糊。
3.公司的政治关系会影响关联方交易与董事会规模之间的关系--政治关系也会削弱关联方交易与董事会规模的负相关关系。可能的解释是,当公司有较强的政治关系时,投资者保护政策的实施力度会被弱化,因而对独立董事的监督会更为忽视。
4.备受关注的关联担保可能只是大股东采用的通过关联方交易侵占上市公司资产方式中的一种。不同的公司可能会采用不同类型的关联方交易事项来“掏空”上市公司,因此关联方交易总额更能清楚的反应大股东对中小股东利益侵占的程度。
本文的贡献在于:
1.与以往讨论董事会规模对公司业绩影响的文献不同,本文从董事会规模内生性的角度出发探讨了在政府管制的外生事件(shock)中,公司的某一特征--关联方交易是如何影响董事会规模的。一方面为理解当前中国上市公司董事会规模的现状提供了一个新的角度;另一方面也为外部管制如何影响企业的组织结构提供了新的证据;
2.本文发现在特定的制度背景下,公司的关联方交易对于公司董事会规模的选择可能是重要的,公司可能并不希望独立董事发挥其独立监督的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