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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以来信用支付因其操作便利而成为企业进行短期融资的重要手段,并且可以帮助鼓励零售商扩大订货量从而最终提升供应商的产品市场占有率。随着线上网购渠道逐渐的发展和成熟,信用支付成为了网购环境下的重要支付方式。因此对存在信用支付的网购供应链的运作过程中如何在扩大订货的同时合理分配供应链的利益成为了网购供应链协调的重中之重。 本文以供应商和网络零售商构成的二级供应链为研究对象,其中供应商为了解决网络零售商资金约束导致订货无法满足市场需求这一问题,主动提出允许网络零售商使用一段时间的免息信用支付,而享受信用支付服务的网络零售商在还款时可以有两种行为,第一种是在规定的免息期限内进行正常还款,在此行为下网络零售商只需按照实际货款进行支付;第二种是超出规定的免息期限后再进行还款的逾期还款,此行为下偿还的货款分别包括实际货款以及一定比例的罚金。通过梳理国内外信用支付和供应链协调相关文献,基于信用支付、网购供应链和供应链协调等理论,展开对信用支付下网购供应链的分析。通过对信用支付下的网购供应链各主体的现状进行分析,明确了网购供应链中各主体在实施信用支付时影响利润的主要因素。基于此,利用斯坦伯格博弈对网购供应链中各主体利润进行定量分析,并对网络零售商的最优订货量进行决策。考虑到分散决策模式下的网购供应链中存在的双重边际效应,提出利用收益共享契约对信用支付下的网购供应链进行协调。通过MATLAB仿真软件分析各参数对决策变量的影响,为企业实施信用支付策略提供决策依据。研究发现,免息期限越长的信用支付对刺激网络零售商扩大订货的效果更显著;实际支付时间对最优订购量也具有重要的影响,在一定范围内,最优订购量随着实际支付时间的增加而增加并最终趋于稳定;网购供应链中各主体的投资回报率也会影响网络零售商的订货决策,并因此对整个供应链的获利情况产生影响。 通过对供应链契约协调机制的有效利用,能够积极的促进供应链中各节点企业的紧密合作,转变供应商和网络零售商原本的主要获利方式,在最优化供应链整体利润的基础上保障企业自身的利益实现集中决策下所对应的利润值,即实现网购供应链的协调,从而保证网购供应链的高效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