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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传统能源危机和环境污染等问题的日益加剧,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成为了各个国家应对能源问题,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尤其是我国面临着经济增长和环境问题带来的沉重压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变得尤为必要。在可再生能源中,太阳能以其覆盖面广、无污染、可持续使用等独特优势,得到了世界各国的普遍重视。为了促进和规范太阳能的开发利用,我国政府近年来也颁布了一些相关的法律规范和政策性文件。但总体来说,我国目前仍然没有一个对太阳能开发利用的立法保障体系,缺乏相关配套的法律保证。我们有必要对我国太阳能立法等相关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和研究。本文首先以太阳能开发利用立法的背景和国内外研究现状为引,介绍了我国太阳能开发利用相关法律的历史发展进程,分析我国太阳能开发利用的相关法律现状以及太阳能开发利用的立法理论基础。其次,对我国太阳能开发利用立法的不足进行研究,并分析借鉴发达国家的太阳能立法经验。我国的十二五和十三五国家规划等国家政策为我国太阳能开发利用的立法提供了大环境和大方向。但是,我国有关太阳能的相关法律非常的零散和滞后,仅有《宪法》《环境法》中对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指导性规定和《可再生能源法》《节约能源法》等一些法律规范中对太阳能做出的些许具体规定。虽然我们国家还出台了一些有关太阳能开发利用的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来支持太阳能在我国的发展,各地市也积极编制了自己的地方性法规来规范太阳能的开发利用。但是,这些法规之间也存在相互重复、交叉、重叠等问题,太阳能的相关法律规范缺乏明确的立法目的和立法原则。还有我国关于太阳能的相关具体制度也存在很多不足,我国太阳能开发利用的补贴政策不够全面,产业制度还不够规范,认证制度的还不科学等等,都显示出太阳能开发利用在我国的立法缺陷。由此本文提出了几点完善我国太阳能开发利用立法的建议。首先是加快我国太阳能开发利用的立法进程并建立太阳能立法信息沟通机制。我国太阳能立法存在严重的滞后问题,使得在太阳能开发利用这方面我们很难做到有法可依,并且在加快太阳能立法进程中,要广泛的收集民意,使公民积极参与、民主立法。其次是构建我国太阳能立法体系,制定全面性、总纲性的太阳能立法,解决我国有关太阳能法律层次低、效力低、过于分散的局面并明确我国太阳能开发利用的立法目的和原则。最后,完善我国太阳能开发利用相关法律制度体系。改进我国太阳能行业的补贴和费用补偿制度,鼓励和扶持我国太阳能产业,加快太阳能行业在我国的发展;建立科学的认证制度和配额制度,规范太阳能产业,提高法律保障;并且我们应该注意到作为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太阳能在生产和老化报废阶段中不能对环境产生污染,我们要确立回收制度,减少太阳能开发利用对环境的影响;同时还要注意到国际社会对太阳能开发利用发展的新观点、新模式,关注空间太阳能开发利用的发展趋势,加强国际合作,增强我国太阳能开发利用在立法上的国际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