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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经济逐渐成为证券市场上的重要力量。民营上市公司发展迅速,对国民经济发展的影响越来越大,其在稳固资本市场以及促进资本市场的成长等方面,发挥了逐渐明显的功用。但是,在当前的制度环境下,内幕操纵、股东套现、股市投机之风滋长,相关法律法规制约机制失效,这些情况都致使对中小投资者的保护水平不高。与国有控股上市公司不同,民营上市公司特殊的股权结构使控股股东更有动机对其他中小投资者进行掠夺,从而严重损害公司的效率,使公司呈现出更加严重的代理问题。本文在民营上市公司股权集中度下探讨中小投资者保护问题,通过理论与实证的分析寻求解决中小投资者权益损害问题的方法,主要包括四部分内容:首先在研究和评述国内外相关文献的基础上,对股权集中度的概念及民营上市公司中小投资者保护的特征进行了分析与阐述,基于代理理论、隧道行为理论以及两权分离理论对我国民营上市公司中小投资者保护的情况进行了研究;其次在民营上市公司股权集中度下对中小投资者保护进行了现状分析,发现控股股东主要是通过隧道行为、股利政策以及费用操纵侵害中小投资者利益,同时对中小投资者利益受侵害的原因进行了分析;接着以沪市A股的民营上市公司为样本利用多元回归模型进行实证,分析了股权集中度与中小投资者保护的关系以及股权制衡与中小投资者保护的关系。通过结果可以看出,股权集中度与中小投资者保护成二次函数关系,表现为近似的开口向下的抛物线,股权制衡度与中小投资者保护成正向变动关系,说明在民营上市公司中存在一个对保证中小投资者收益来说最优的股权集中度;最后在理论分析与实证分析的基础上针对我国民营上市公司股权集中度下中小投资者利益损害的原因,从隧道行为的防范与治理机制、两权分离、中小投资者自身、信息披露四方面提出了加强我国民营上市公司中小投资者保护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