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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力图检验战略稳定性理论能否运用到太空武器化问题,且是否能够合理解释中美自建交以来在太空武器化问题上所采取政策和行动的演变。通过对战略稳定性理论运作机制及美苏冷战时期防止战争史料的考察和分析,本文提出,战略稳定性在地球表面的实现主要通过合作和权力两条路径共同完成,二者缺一不可。权力路径强调的是实力基础,对国家的战略力量做出了质和量上的规定,保持着竞争国家之间的大致均衡;但战略稳定性的实现并非一个静态和单方面的活动,而是一个互动的结果,合作路径便是为此所做出的安排,这涵盖了对该运作机制的各个环节所做的机制和制度规定,具体涉及政策取向、军备技术、攻防对比,甚至到意外事故的预防等。由于外层空间的易攻难守及太空技术的两用性等特点,战略稳定性从地球表面进入太空之后,权力和合作路径的实际效果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影响。但在面对太空武器化带来的挑战时,战略稳定性如果要得以建立或是维系,权力和合作两条路径仍然必不可少。在太空力量上拥有绝对优势的美国自冷战以来一直力图建立有利于自身的、主导性的战略稳定性,追逐权力路径自然成为其首要选择,但权力路径天然存在扩张性,由此,合作路径能否对权力路径进行有效约束和规范成为中美战略稳定性在三个时期呈现不同状态的关键。第一阶段(1979至1996年),美苏太空争霸阴影笼罩下的中美太空关系尽管经历了里根总统时期的“星球大战计划”,中美战略稳定性依旧得以保持,原因之一在于国际军控机制(合作路径)的约束犹存;第二阶段(1996至,2007年),美国政府在权力路径上进一步扩张,太空寻霸朝着攻防兼备行进,而合作路径或被堵死或被破坏,导致中美战略稳定性岌岌可危;第三阶段(2007年至今),中国首次尝试通过外空试验(权力路径)力图与美国重塑战略稳定性,竞争性加大,但合作路径重现曙光。基于以上理论分析框架,文本认为,在美国出于自身安全考虑(太空资产脆弱性)带头推进太空武器化的情况之下,中国不再可能袖手旁观,“如果将出现一个太空超级大国,它将不会孤独’。”建立一支“精干”和“有效”的太空威慑力量对于中国而言势在必行,但这一进程应该以将美国重新拉回商定一份新的太空国际协议,即建立起“协议稳定”和“有序的太空竞争”为目标。历史显示,美国不愿意仅仅依据友好和崇高的目标参与裁军谈判,只有战略利益可以刺激美国参与严肃的谈判和限制其武器。中国军事太空项目的存在可以成为开启与美国严肃谈判的一大动机,但如果武器发展超越了某个门槛,军备竞赛可能无法再逆转,特别是考虑到太空武器的多样性以及进行数量核查的难度。“不首先使用(太空武器)”政策应该予以考虑,“双面下注的战略”(既发展太空武器,又不违反公约的禁令)对于最终目标的实现具有促进作用。中国还应加大对太空商业和科研项目的宣传,强化自身的太空软实力2。总之,中美之间就太空武器化问题所要达成的战略稳定性应是一种国际协议制约之下的非对称稳定,以美国不谋求通过太空武器化实现攻防上的“绝对安全”和中国不谋求“美苏太空争霸式”的太空军备竞赛为特征的“克制性稳定”。在中美都具有研发太空武器的能力的情况下,中美应自觉避免挑起一场军备竞赛,将研发控制在“有限”、甚至是“最低限度”的范围内,在美国维持单极霸权稳定体系越发困难的情况下,中美战略稳定性应以走向更低层度的对抗性为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