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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黑格尔自由思想的讨论,国内学界已经做出了很对出色的研究。本文的观点是突出黑格尔本体论意义的自由,而人的自由是本体自由实现自身的环节。论文分析了黑格尔对自由的论述过程:一、通过逻辑对自由进行证明;二、自由表现为从自然哲学到精神哲学的发展之路,以及历史哲学的发展之路;三、自由从历史领域最终要回归绝对精神领域,并最后在哲学中完成自己的最高形态。本文以哲学史的发展为脉络,在对黑格尔自由思想论述的同时,分析了其自由思想对前人的批判和继承。论文一共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介绍德国古典哲学中自由思想的两大来源。一个是唯理论和中世纪神学的自由,一个是经验论的自由。第二部分论述了黑格尔自由思想的主要批判对象康德的自由观。通过对康德自由观的分析,我们才能详尽、准确地理解黑格尔自由思想的特点。第三部分是黑格尔对自由的逻辑证明。第四部分论述黑格尔自由的两个发展之路:自然哲学到精神哲学之路,以及历史哲学之路。第五部分接着第四章的内容,论述了自由要成为绝对自由必然要从历史中跳跃出来,回到完全的精神领域。在绝对精神领域,自由才能够真正实现。下面对各章节的逻辑线索进行简要梳理:在第一章中。主要论述黑格尔自由思想的来源问题。黑格尔的自由观不是凭空创造出来的,而是在对以往思想家的批判继承的基础上而得来的。首先,自由问题对黑格尔来说是一个时代的问题。在整个德国古典哲学阶段。政治和宗教成为人们社会生活中的重要主题,这同样深深地影响到黑格尔。所以黑格尔哲学从最初开始就是指向了自由问题。其次,经验论和唯理论各自的自由观被黑格尔批判性地吸收了。经验论以有限性的人为出发点的自由和唯理论与中世纪神学以实体、上帝为出发点的自由观,在黑格尔那里体现为以绝对为出发点,以个体自由为发展环节。第二章谈论康德的自由观。作为对第一章的承接,康德自由观是德国古典哲学对经验论自由观和唯理论、中世纪神学自由观的批判继承。之所以把康德作为一个章节,是因为在康德那里已经涉及到了绝对自由。只是绝对自由并没有被真正确立起来。所以通过对康德自由观的分析。我们才能真正理解黑格尔是如何通过逻辑的证明方式来确立其自由的。第一,在康德那里本体自由体现为先验自由。一种超出自然因果性的自由因果。但是先验自由在康德那里处于二律背反的境地——先验自由不能被认知,而只能被设定。接着分析了为什么康德要设定本体意义的自由。这是因为按照古希腊哲学的传统,理性与形而上学对象有着天然的关联。人类的本性就是趋向于理念(本体自由)的。所以先验自由的设定是必然的。然后分析了为什么先验自由只能设定而不能证明——成为真理和知识。这是因为康德受近代认识论转向的影响,理性不再具有本体意义,而是具有功能意义。理性是人的一种认识机能。古希腊通过理性对真理进行证明的方式变成了通过认识来发现真理。而人只是一个有限存在者,基于有限的立场想要完全把握无限的理念是不可能的。所以先验自由作为本体、理念,在康德这里必然不能成为知识。第二,既然先验自由无法确立,而只是一种自由的可能性,那么康德认为先验自由的现实化必须落脚到意志自由上来。意志自由在康德这里又分为“自由的任性”和“自由意志”。康德认为只有在道德领域,自由才能确立起来。第三,道德自由只是有限性自由,意志与自然还处于完全外在的状态,它只能表现为“应当”。要想自然和自由完全统一,就是要使德性和幸福达到统一。而这只能在道德神学的领域才能实现。但是道德神学还是主观性的设定,没有客观性。所以总体上看,康德的自由观是以人为出发点的有限自由。第三章分析了黑格尔对康德有限自由的批判。黑格尔认为康德自由观之所以是有限自由,就在于他的出发点是人。就是通过人的认识机能来处理形而上学问题的结果。这种方式的哲学黑格尔称为“意识哲学”。意识哲学是以“主客对立”为前提的,那么在意识的领域内来完成主客统一的真理就是不可能的。这就需要将意识哲学提升到逻辑哲学,只有在逻辑哲学中,才能真正确立起真理的形式。所以黑格尔通过理性逻辑——思辨逻辑的形式,把意识哲学的明证性变成了逻辑哲学的证明;同时也就是把知性逻辑提升为理性逻辑。这就回应了第二章的内容——康德哲学在方法上属于近代认识论哲学,而古希腊通过理性证明的方式来确立真理在康德那里是行不通的。那么黑格尔通过对意识哲学的批判、通过对知性逻辑的改造,在一个更高的层面上回归了古希腊哲学对真理的证明方式。在批判康德的意识哲学和知性逻辑之后,就开始论述黑格尔通过逻辑对自由的证明。既然黑格尔的自由观是一种本体意义上的自由,也就是绝对自由。那么通过逻辑对绝对自由的证明其实就是黑格尔对绝对精神的证明。这样才能超越有限自由而达到无限自由。以绝对精神自身为出发点,就是以实体为出发点,实体保证了逻辑发展的同一性;同时实体就是主体,那么主体就体现为逻辑发展的能动性。实体与主体的统一在逻辑的开端阶段是潜在的,在本质论的最后,实体发展为交互作用,这就是从实体自由到个体自由,而在概念论中,才真正达到了实体与主体(个体)的统一——绝对自由。黑格尔自由逻辑的进展方式,从绝对精神自己展现自己的角度来看,就是“发展”;从万事万物趋向于绝对精神的角度来看,就是“目的”。所以发展和目的对于绝对精神来说是“一体之两面”。绝对精神自我展现的内在逻辑机制是“否定之否定”——一种绝对的否定性。由于绝对的否定性是实体(同一性)自己产生差异(矛盾),而又扬弃差异、完成统一,所以绝对的否定性体现了绝对精神发展的“一以贯之”,这表明黑格尔的思辨逻辑是有机逻辑、生命逻辑。而不同于以往知性逻辑的机械必然性,黑格尔的思辨逻辑同时就是“自由的逻辑”。绝对精神不能停留在纯粹思维领域,而是必然外化自己为自身的对立面,这样绝对精神就从逻辑领域进入了自然领域。自由也就由纯粹思维领域进入了现实领域。第四章论述的是黑格尔自由观念的发展之路——自然哲学到精神哲学之路;以及历史哲学之路。如果说在逻辑学中,自由还处于“自在”状态,那么在自然哲学中,自由就处于“自为状态”。黑格尔回归了古希腊把自然看作“发生”、“生长”的本义——自然具有能动性。自然的能动性在于它趋向于绝对精神——最高的目的;对自然的目的论解释,把自然分为力学、物理学和有机学三个阶段。这三个阶段就是自由逐渐在自然中意识到自己的过程。自由能够认识自己正是因为绝对精神是自然背后的推手,自然就是绝对精神的外化。只有基于绝对精神的角度,自然之物彼此才不是完全的外在关系,自然界也就不是机械必然性的世界,那么,自然与自由才是统一的。自然界的最高阶段是有机生命,特别是人的出现——绝对精神已经开始认识自己,自由开始摆脱外在性而进入精神,这就是精神哲学的内容。精神是自由的自在自为阶段。也即是精神以自身为对象的阶段。精神对自身的认识以人的自我意识的出现为契机。人的自我意识属于主观精神。在主观精神中,自由体现为个体性的不受束缚,这是一种个人主观性的自由。而自由的绝对精神必然将自身现实化,这就进入客观精神阶段。抽象法就是自由通过外在事物来肯定自己的存在;进入道德阶段,自由意志从外在事物中回到自身的内在性,这就从主观精神的作为不受束缚的个体自由提升为普遍性自由。但道德自由的普遍性仅仅是主观的普遍性。需要扬弃抽象法的外在客观性和道德的内在主观性,而达到自由的主客统一、自在自为的状态。这就是伦理阶段。无论是抽象法还是道德,其出发点都是个体的人,而伦理的出发点是体现绝对精神的社会,伦理世界的家庭、社会和国家,分别是客观自由的普遍阶段、特殊阶段和具体阶段。国家是伦理世界的最高发展阶段,自由体现为实体性和具体性的统一,代表着现实中精神的神圣性。但是,现实中的国家体现为民族国家,民族国家还是彼此差异、各不相同特殊精神,这需要扬弃这些差异性,达到普遍性,为绝对自由的自身展现提供一个时间的场域,这就是世界历史。与自然哲学到精神哲学之路一样,历史哲学是黑格尔实现自由观念的另一个途径。历史哲学的方法是历史辩证法,也就是绝对精神作为终极目的的普遍性与各个具体历史形态和人类文明的特殊性的对立统一。前者体现为必然性,后者体现为自由性,历史辩证法也就是必然与自由的统一。按照这种方法,黑格尔对历史的分期,也是按照自由的实现程度来划分的:在东方世界里,绝对精神与外在世界处于抽象的同一性阶段,自由就体现为“自在性”——只有君主一个人是自由的;在希腊和罗马世界中,绝对精神进入反思阶段:或者以自然事物作为表现形式,或者以抽象原则作为表现形式,自由体现为“自为性”——有一些人是自由的;到了基督教的日耳曼世界,绝对精神处于完满和成熟的状态,它扬弃了东方世界的抽象普遍性和希腊罗马世界的特殊性,成为具体性的绝对精神——完全的自我决定,这时自由体现为“自在自为性”——全体人都是自由的。自由正是人之为人的本质。在世界历史中,绝对精神以人的历史活动为中介来实现自身的绝对自由,其实现自身的手段毕竟还是一种外在性,这就需要在一个完全是绝对精神自身的纯粹领域中来实现自己;另一个方面,历史作为人的历史,毕竟还处于有限性之中——绝对精神作为历史发展的最终目的,体现为人类历史的不断趋近,却永远无法在现实中真正达到。这是一种“恶无限”。所以同样要求跳出世界历史,进入绝对精神以自身为对象的纯粹领域——绝对精神领域。第五章论述了绝对精神领域中,自由的三种显现方式:艺术是绝对自由的感性显现方式。以感性事物来体现绝对自由是黑格尔对艺术的定义;艺术的三种范型——象征型艺术、古典艺术和浪漫派艺术,正是在艺术中,自由逐渐摆脱感性形式,精神性不断提升的发展过程;艺术以象征的方式体现绝对自由与黑格尔以逻辑的方式来体现绝对自由,有着内在的契合性。二者的内容都是自由的绝对精神,体现方式都是“象征”——一个是通过感性形象来象征,一个是通过概念的建立与消解所呈现的有无之境来象征。所以说黑格尔的思辨的形而上学具有艺术的品格。宗教从艺术的外在感性形式中回归到内心的统一性。感性形式的有限性和特殊性被扬弃了,体现为“不累于外物”的普遍性的自由。这就是宗教以表象的方式来体现绝对自由。特别是在基督教中,以三位一体的方式,绝对精神与个体在现实中完成了统一,个体的人由于分有了上帝而具有神性,在上帝面前,一切人都因为其具有神性而获得自由和平等。艺术的感性形式和宗教的表象形式都是有限形式——与绝对精神这个内容不相符。在哲学中,绝对精神以自身的形式为内容,达到了形式与内容的真正统一。黑格尔哲学是一个体系,只有在体系中,各个有限的环节才能关联起来,成为一个具有目的性的整体,绝对自由才能通过这个整体建立和呈现出来;哲学是真正的科学,不是自然科学意义上的科学。自然科学将人的丰富性抽象化了,科学技术成为生活的主宰。黑格尔回归古希腊——试图提供一种对整个世界图景的统一性解释,将人类文化的各个方面统一为一个有机体,在有机体中,必然性与自由才能真正统一起。所以说黑格尔的哲学就是真理。真理是主客观的统一、形式与内容的统一、有限与无限的统一。这些统一就是绝对精神自身的同一性。绝对精神自己决定自己,自己展示自己,这就是绝对自由。这样,黑格尔绝对精神的自在阶段——逻辑,通过自然哲学到精神哲学、精神哲学的自身发展,以及历史哲学,最终回到了绝对精神,此时的绝对精神已经是自身完满性得到了充分展示的自在自为状态。这样的绝对精神就是绝对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