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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风险投资是一种新型资本运营模式,它的产生推动了科技革命的发展和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本文通过对风险投资运行机制的考察,从三个方面对风险投资机制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探讨:风险投资组织模式法律分析;风险投资法律行为研究;风险投资退出机制法律研究。通过考察风险投资的发展进程,可以得出:风险投资反映知识经济的要求,弥补了资本市场的缺陷,是技术与市场高度融合的产物,同时,风险投资的发展离不开健全的市场经济法律制度的保障。风险投资可以适用的法律组织形式有公司制、有限合伙制和信托投资基金制,每种模式都有其适用的领域。风险投资法律行为包含风险投资者与风险投资机构,风险投资机构与风险企业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风险投资的最佳退出方式可以通过创业板实现。在我国设立创业板具有可行性以及我国创业板法律制度设计。通过分析和论述可以得出结论,即应当为风险投资在我国的发展创造完善的法律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