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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事业单位包括的范围非常广泛,如学校、医疗机构、各种专业协会、行业协会、公共设施乃至殡葬机构等。随着社会的发展,它在我们日常生活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事业单位改革的目的,就是要降低社会服务成本、提高公共服务效率,让人民群众满意。从1992年党的十四大提出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目标算起,我国中央、省级制定的事业单位改革相关文件达400余项,事业单位改革也已经走过了19年历程,相关的人事聘用、公开招聘、绩效工资、岗位设置等改革和试点细水长流般地延宕至今。其间,各种试探、揣测、观望,甚至抱怨的社会心态,不断推高社会各界对于事业单位改革的期盼热度。
近几年来,有关部门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在事业单位进行岗位设置管理的政策规定,通过实施岗位设置管理,不再沿袭党政机关的人事管理模式,实现从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从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的转变,这是事业单位人事制度的一项重大改革。
笔者认为,应该将聘用制作为一个完整的用人及管理制度看待,而实行岗位管理则是推行聘用制的内在要求,要在聘任制的基础上继续加以深化和完善,改变以往的身份界限管理,以建立起一种能够适应社会发展的正常的人才流通体制为目标,充分调动各类人才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本文以许昌市的岗位设置管理工作为研究对象,以许昌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试点开展情况为例进行剖析,通过行政学、社会学、管理学的交叉,使用系统论分析、归纳出科学的结论,针对实际操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重点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系统总结工作实效和实践中出现的亟待完善的问题,力图就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共性问题提出解决方法,为岗位设置管理的具体操作提供一条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