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一个国家的残疾人发展水平直接反映了这个国家的社会文明以及和谐的程度。残疾人的发展问题不单是残疾人本身的问题,而且也是关系到国家整体发展的社会问题。重视残疾人问题,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让残疾人与健全人具有同等的发展机遇,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具体表现。残疾人作为一个特殊人群,他们需求的差异性和多样性决定了残疾人的全面发展既具有普遍性,同样也具有特殊性。同时,我国残疾人发展过程中也有很多不足。由于生理或者心理上的缺陷,以及普遍存在的歧视现象和种种障碍,当前我国残疾人在接受教育、就业、社会参与等方面仍然面临着诸多的障碍和困难,需求及社会关系相对简单,不能很好地融入到正常的社会生活中。残疾人与健全人一样是社会的组成部分,理应具备平等的发展权利。马克思主义理论立足于历史与现实,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虽然人的全面发展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是人的一个理想状态,但是,按照马克思主义实践性的要求,可以由不同的历史发展时期的具体现实赋予其特殊的阶段性特征,并且通过一定的途径得以实现。对于残疾人而言,根据当前我国的实际情况,现阶段的全面发展就是指残疾人的各项权益得到尊重和保障,摆脱生活困境,提高自身素质,参与社会活动,促进残疾人自身多方面的发展,从而实现自身价值,使残疾人的发展水平与整个社会相适应。针对残疾人全面发展的问题研究是人的全面发展问题的深入,是新的时代赋予马克思主义人的全面发展思想的新的实践内容。马克思从人的本质出发,探讨了人的发展途径,可以作为研究残疾人的全面发展问题的理论基础。对残疾人全面发展的研究是在阐述当代中国残疾人的基本特征及发展的现状的基础上,分析了我国残疾人发展过程在文化程度、就业率、心理承受力、社会关系及社会化程度普遍偏低等整体存在的问题,并从各个具体方面分析了造成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在具体论述的前提下得以对当今我国残疾人的发展现状进行整体性的了解。并且从时代的、实践的角度,以马克思主义人的全面发展思想及残疾人相关理论为指导,就残疾人的全面发展问题,分别从党和政府、社区、家庭及残疾人自身四个方面相对应地提出了完善相关制度及政策、规范社区管理及有效利用社区资源、重视家庭引导、发挥自身主观能动性等一系列合理有效的途径和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