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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是农业生产的基本要素,又是农民生活的保障,在土地公有制的国情下,如何搞活农村市场,放宽土地流转,关系到农民切身利益的实现和维护农村社会的稳定,具体来说,加快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可以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农业生产效益,然而同时也要防止村集体或政府与农争利的现象,防止圈地运动现象的发生,在一些经济发达的地区完全具备了土地进一步流转的条件和内外部环境,农民也愿意开展多种方式的流转,这就要引导和规范自发式的流转向着有序、合理的方向发展,建立起真正的“依法、自愿、有偿”的土地流转机制,而村集体推动的流转则要注意真正的实现农地农有,在保证农民基本收益的前提下,使农民也参与到土地流转的市场中,做到实质的民主。本文第一部分,首先总结了国内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存在的一些理论争议,并研究了国外包括台湾地区土地制度变迁的基本情况,从中得出对我国土地流转制度的一些启示,在此基础上,分析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理论基础和内涵原则及其特征和方式,并探讨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意义所在,是提高农民收益,推动城镇建设,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动力。第二部分,探讨目前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存在的问题时,从现实中分析了土地流转过程中存在的登记手续不到位容易引起纠纷,流转程序不规范存在侵权现象及流转范围封闭等问题。第三部分,进行实证调查研究,取样调查了常州市武进区邹区镇和盐城市响水县小尖镇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情况,总体来说,苏南和苏北的农户对土地的依赖度已大大降低,家庭收入以非农收入为主,而且也都存在流转土地的现象,农户也愿意开展多种方式的流转,村集体在流转过程中发证、登记等方面还是做的比较到位,但也存在着农户对农村土地权属认识不清,征地补偿款发放不到位,农户养老保险力度不够等问题。第四部分,探讨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相关问题,首先,是农地产权的制约,要维护农民流转的收益,就要完善农地产权,尊重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其次,是对农地农有和农地农用问题的探讨,要让农民真正分享到流转的实际收益,同时也还要继续坚持农地农用,再其次,是对入股方式流转的探讨,主要是分析了重庆市和浙江省的实际做法,比较了入股后的两种组织形式——公司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探讨抵押方式的流转时主要是借鉴了国外的一些做法,并可参考林权抵押的一些做法。最后,本文提出了加快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一些对策和建议,关键是要在保障农民基本利益的前提下,发挥土地流转的最大价值,实现农民利益的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