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在我国农村经济发展过程中,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在农村金融体系中占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合作金融组织逐步规范,业务和管理逐步提升,在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随着农村金融改革的不断深入,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在发展过程中暴露出诸多历史问题,这些问题的产生阻碍了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的进一步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我国农村经济。因此,分析我国农村合作金融发展困境,寻求农村合作金融发展的新模式,对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共设计了七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导论,包括研究的背景与意义、研究的内容和方法、创新与不足。本文认为根据我国幅员辽阔、人口众多、地区发展不平衡的实际情况,农村合作金融发展模式应根据各地实际情况,选择不同的模式进行改革,切忌照抄照搬、千篇一律,需要说明的是,本文对农村合作金融发展模式的研究主要体现在产权的发展模式方面,在论述中充分运用比较分析、演绎分析、静态动态相结合等分析方法。第二部分是合作经济和合作金融理论及文献综述。基于合作经济的七项原则产生的合作金融,具有合作性、注重人格信用等特点,国内外对合作金融有着各类不同解释,但缺少能够准确、完整地表述合作金融的概念,对我国合作金融的判断,本文认为不能仅局限于七项原则,提出了只要实现互助融资,即可判断为合作金融机构的新认识。第三部分简述我国农村合作金融的发展历程与现状,以及存在问题。我国农村合作金融有着悠久的历史,但大多数为民间合作金融组织,不能代表真正意义的农村合作金融,只有农村信用社才能代表我国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农村信用社经历了六十年的风雨历程,在发展中存在着政府过度干预、民主管理流于形式、农村合作金融法规滞后、经营状况参差不齐、互助融资难以体现等五类问题。第四部分对合作制、股份制、股份合作制三种发展模式进行比较分析,本文认为三种模式各有优缺点,如:合作制不符合市场经济的要求,但能够更好的服务“三农”;股份制容易偏离支持三农的方向,但具有现代企业重视经营效益的优点;股份合作制模式虽然建有股份制和合作制的优点,但却存在不稳定性,有向股份制转变的趋势。三种方式各有优劣,对于我国农村信用社发展模式的选择应以实际情况为依据。第五部分为农村合作金融的国际比较与借鉴,重点比较德、法、美、日四国的合作金融模式,四国的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在各国的农业经济发展中发挥着重大的作用,虽然四个国家均为发达国家,但分析四国合作金融机构的成功经验,总结目前农村合作金融在世界各国的发展方向,对于我国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产权制度的改革仅有借鉴和启示意义。第六部分为我国农村合作金融发展的模式选择,提出进一步推动我国农村合作金融发展的选择,一方面在传统农业地区进行农村信用社合作制改革、在非农经济地区进行农村信用社股份制改革,另一方面要培育新的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将民间合作金融作为有益补充;第七部分为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