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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族是我国人口较多的少数民族之一。澳大利亚学者格迪斯在《山地民族》一书中写有:“世界上有两个灾难深重而又顽强不屈的民族,他们就是中国的苗族和分散在世界各地的犹太族。”特殊的历史经历与生存环境造就了苗族独特的民族文化。苗族有自己古老的宗教传统,苗族先民的“三大发明”(刑法、兵器和宗教)之一,就是创造了丰富多彩的苗巫文化,其特点是多神崇拜和信鬼好巫。大约在明清时期,由于文化的传播与交流,中原的傩文化与湘西原生态的巫文化形成了完美的结合,构成了湘西苗族新的文化存在样态即巫傩文化,巫傩文化对湘西苗族文化的保存与传播起以及人们的日常生活伦理规范都起到了十分的重要。湘西苗族巫傩文化有着深厚的伦理意蕴,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即人与人之间的社会伦理意蕴。人与自然之间的生态伦理意蕴以及人与神之间的人神关系伦理意蕴。社会伦理意蕴的主要表现为男女平等与舅权凸显的家族伦理,崇尚自由、渴求幸福的族内伦理以及追求平等、和而不同的族际伦理;生态伦理意蕴的主要表现为不畏艰难、勇于拼搏的生命观和人与万物皆“兄弟”的生态伦理观。人神关系伦理则主要表现为既相信自己又相信神灵的宗教观念,娱神娱人、以人为上的宗教情感与仪式模拟、“难题考验”的宗教活动三个方面。其对湘西苗族的日常生活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伦理规范作用。湘西苗族巫傩文化的伦理意蕴具有其积极的因素,如能够起到调节社会关系、促进社会和谐,保护生态环境、维护生态平衡,抚慰民族心理、凝聚民族共同体的作用等,但与此同时也有其历史局限性,如巫傩法事的举行与现代市场经济的发展相矛盾。同时,巫傩信仰束缚了人们的创造思维不利于生产力的发展,故对其要批判的继承与发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