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本文通过系统地考察晚清铁路政策产生和发展的历史轨迹,分析影响这一政策的诸种因素以及由此产生的结果,力图对晚清的铁路政策有一个全面、总体的把握和客观的评价。 鸦片战争后,修建铁路的主张随着西方列强的入侵传入中国。清政府对于修建铁路经历了坚决抵制、态度松动,到主动制定铁路政策和规划的变化过程。随着社会的发展,清政府中许多人,特别是决策者开始认识到,修筑铁路不仅对战争的胜负至关重要,而且对一个国家的发展有着重要作用。于是修建铁路成为清政府自强的方针之一,并被提升为国策。设立专门的铁路机构,制订详明的铁路章程,最终形成明确的铁路政策。甲午战争后,是晚清铁路政策的关键时期。其铁路政策经历了三个变化阶段:1895—1903年确立了借洋款筑路的政策;1903—1908年,在统一路权的前提下,改为自办(主要是商办)为主;1908—1911年又执行铁路干线收回国有的政策。这一时期铁路政策的特点是,不断的变化和调整,并在当时的历史条件,超越了单纯的经济范畴,变得与国家利益紧密相关,与绅民利益紧密相连。 纵观晚清的铁路政策,可以说基本上是一种积极的政策,清政府动机的主要方面是发展中国的铁路交通事业,并尽量减少利权的损失。但由于国际、国内多种因素的影响和制约,特别是列强环伺对清政府进行要挟和压制,清王朝国势衰微、财政困顿,国内政局动荡不安,使其难以达到预期的结果,反而造成了中国利权特别是路权的大量丧失。从这一点来看,当时的铁路政策无疑是失败的。但是,从长远看,有三点应给予重视:其一,这一时期铁路建设得到了初步发展,由此构建了中国近代铁路网络的基本框架,奠定了中国交通近代化的基础;其二,铁路建设的发展全方位的推动了晚清经济的近代化,对工矿业、农业、内外贸易的发展及新兴城镇的崛起均有不可忽视的作用;其三,对中国人思想观念的改变,以及民风民俗的进步亦不无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