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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个世纪60年代,消费者保护运动逐渐发展壮大,消费者权益、消费者地位显得日益突出。产品召回制度就是在这一背景下首先在美国产生、发展。我国实行改革开已近三十年,经济迅速发展,市场逐渐由“买方市场”向“卖方市场”转变,经营者越来越注重消费者的消费感受,消费者权益成为我们保护的重点。伴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的进程我国的经济逐渐与世界经济融合。激烈的国际竞争要求我国的企业必须提高竞争力。为了适应这种发展趋势,我们也应研究制定适合我国国情的产品召回制度。本文先介绍产品召回制度演变,然后讨论了产品召回制度的发生机制,在对我国的产品召回现状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完善我国产品召回制度应把握的指导思想。基于这样的思路,本文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论述:绪论部分从案例入手,介绍了几个关于产品召回的典型案例,旨在让读者对产品召回产生感性认识。第一章介绍了产品召回的产生背景、产生、发展。分析了国内学者对产品召回的定义以后,提出了本文就产品召回给出的定义。第二章是对产品召回制度发生机制的分析。首先阐述了产品召回制度的理论依据和现实意义,其次将产品召回定性为经济法责任的要求,并概括了产品召回法律制度的特性。第三章是分析我国的产品召回制度现状和问题。首先阐述了目前我国关于产品召回的法律规定和召回案例,然后分析存在的问题。第四章重点介绍了完善我国产品召回制度的指导思想。简要分析了我国建立产品召回制度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后,提出完善我国产品召回制度需要着重明确的几个问题,最后从横向上阐述了国家、企业、消费者在产品召回中的角色,从纵向上分析了产品召回的程序要求。结论部分呼吁在产品召回成为大势所趋时,我们要加快这方面的法律建设。本文采用案例分析法、比较分析法、实体与程序相结合的分析方法,为理论分析提供了支持。